第九章:锦上添花,不如雪中送炭(求收藏)(1/2)
“如你所想的江湖,有厉害的剑客,有侠肝义胆的刀客,可再往上你想过没有?比如羽化成仙,比如堕入魔道,同样的剑,有时候它不是剑,而是一道由仙人凝聚的仙力!”
张少宇举例道,“更如神话故事盘古开天辟地,后羿神弓射日,你的思维一定要拓展开,江湖,有时候不一定全是剑客、刀客,那多没劲?”
“神话故事,羽化成仙?”刘波毕竟写过一段时间的武侠小说了,基础的一些东西也有,比如最基础的逻辑思维、文笔等等,只不过因为市场局限,以及武侠题材大多都没什么创新,所以他的思维也没扩散开。
他的思维也没发展到,天马行空的程度。
张少宇稍微一点拨,这货立刻就明白了,眸子越发的亮了起来。
“思维扩展开了,咱们就来说说这次我们要写的小说诛仙!”
给刘波空了的酒杯倒满冰凉的啤酒,张少宇自己也倒了一杯,一饮而尽,“诛仙,字面意思就是诛杀仙人,不过它还有更深层次的含义,我只说一句: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刘波眼眸精光闪闪,“我明白了,诛仙,诛的不是仙,是天!是命!”
“没错!”
张少宇大呼厉害,这小子看来还真是块写小说的料!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哥俩一直都凑在一起,商量诛仙的剧情。不过现在合同还没签,张少宇也没敢透露太多剧情,始终围绕第一章与刘波分析、解剖,至于后面的主线解析,他没打算说。
逆天而行,是仙侠的一个总体核心思想,这事儿暂时还不能说,天知道刘波人品如何?
在合同没签之前,张少宇肯定是不会全盘托出的。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这是一条很简单,又很正确的道理。
整整一个下午,因为毒辣的太阳,张少宇没敢跑出去打印合同,直到下午六点,太阳差不多已经快要落山了,他才与刘波一道,去了一家律师事务所,交了一百块钱,按照张少宇的要求,打印了一份没有几乎任何法律漏洞的合同。
合同律师亲自看过,最终给出了定义:“这一份合同,还差一些东西!”。
张少宇愣神,“差什么?”
律师似乎接触过类似案例,直接道,“作家账号!”
“瞧我这脑子!”
张少宇道谢一声,作家账号的归属,可是直接关系到稿费的归属问题啊!
到时候如果刘波撂挑子,作家账号算谁的?
虽然这种事儿基本不可能发生,但也不得不防啊!
万一刘波想不通其中关键,又是一个喝水忘了挖井人的混蛋怎么办?
借用律师事务所的电脑注册了一个初心中文网的作家账号,密码只有张少宇自己知道,身份信息,银行卡信息,也全是他的。
最终合同加上了作家账号以后,才算完善。
作家账号归张少宇个人所有,与刘波没有丝毫关系。
张少宇连连道谢之后,拉着刘波,签下了甲乙双方的大名。
甲方为张少宇,乙方刘波。
从这一刻起,刘波成了张少宇代写诛仙的写手,同时也是诛仙对外的作者。
张少宇则只是掌握版权,掌握作家账号在幕后操作,同时也是刘波的经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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