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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牛犊(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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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谷中的麦子和稻谷已经收割完,并且入库。

姬和洪炎部落的人看着山洞中的麦子都吵着要吃饺子,洪毅当然不许,他仅仅将一把谷子碾成米,煮了一小锅粥。

这一锅粥终于有了那一种让人回味儿无穷的味道,洪毅将这种让人欲罢不能的味道称为洪荒味儿。

稻谷和小麦作为种子再次被种下。

对此,姬嘴瘪了好多天,在洪毅承诺明年一定让部落的人天天都吃上饺子后,姬才重新笑逐颜开。

稻谷和小麦被洪毅分成了两份,一部分继续用来杂交选优,用以选出更好的优良种,另一部分就是作为种粮,他相信,下一次小麦和稻谷成熟后,收获的种子足以种满整个葫芦谷和葫芦谷之外开垦出来的森林。

傍晚,狩猎队伍回来了。

因为洪炎部落有洪一和洪三两个一劫长者坐镇,所以狩猎队被分成了两队,一队由洪一带领,二队由洪三带领。

两个狩猎队代表了更大的狩猎面积,也代表了更多的食物,因为有了兽皮水囊,凶兽的鲜血能够保存百分之八十,所以浇灌了灵米田后还能剩下不少凶兽血液。

血液是生命之源,这一句话不是开玩笑的,一口毛血旺中的神秘物质抵得上一斤的凶兽肉。

在洪毅拿出铠甲和各种武器后,狩猎队的战士乐疯了。

洪三一眼便看中了那一把最厚重的大砍刀,然后将一套鳞甲套在身上,洪一选了十支三棱玄铁箭插~进自己的箭囊,再穿上了一身皮甲。

“你们为什么这么选?”洪毅惊奇问道。

弓箭搭配皮甲作为轻甲职业,为远程输出,轻巧灵活攻击力强;鳞甲配上砍刀,近战战士,灵活稍差,攻击力强、防御力不差,很平衡,能适应多变的战斗;板甲配上战斧,近战肉盾,攻击力强,防御力强,灵活差。

三种战士优缺点很明显,如果单一战斗,会被别人抓住弱点狂虐到死,但是一但三种战士混合使用,就很恐怖了。

艾泽拉斯大陆上无数强大的怪物领略过各职业相互搭配的团队的恐怖。

洪一和洪三挠了挠头,憨笑道:“直觉!”

“特么的,这直觉也太不科学了!连这都能直觉出来!”洪毅感觉很不公平,不过想到洪一他们是用智商换来的这种直觉,心中平衡了一些。

而且洪毅也有了专属于他的‘直觉’,无数次出刀换来的出刀必中的念头,他将其称之为刀感。

他现在的刀感自然比不上洪一等渡过百岁劫的长者的直觉,但是对上百岁劫以下生物的直觉,已经不落下风。

大有一刀在手,天下我有的感觉。

“砰砰!哞!”

葫芦谷木门外传来撞击声和兽吼声。

洪毅皱眉道:“怎么回事?有兽群进攻葫芦谷?”

“不是兽群,是五只牛崽子,今天我们猎杀了母牛,它们就一直跟到了这儿,赶都赶不走。”洪三道。

洪荒部落的传统,春季狩猎,不能猎杀怀孕的猎物和小崽子,这大概是最早的可持续发展理念。

洪毅走到木门内侧,透过木门缝隙,就看到了五只有半人高的牛犊子,正用弯弯的牛角撞击木门。

它们身上有一些擦伤,是在山谷外的拒马鹿角上挂出来的,不过也正因为它们体积小,还没有拒马鹿角高,否则就不是擦伤那么简单了。

洪毅想了想,道:“打开木门,让它们进来。”

洪一和洪三将武器背在背上,合力拉开了木门,五只牛犊冲了进来,也不理会众人,就围着还没来得及处理的母牛哞哞叫。

洪毅看着这一幕心中有些不好受,但是他很明白,这就是洪荒,天地初始曰洪,百族更替为荒,在洪荒,所有的物种都在挣扎生存,并没有多余的心思去同情别的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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