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四章 凡弃养煞(1/2)
这些尸体,衣着和子母棺内的那对母子款式一样,以此类推,应该也是宋人。
在中国古代,由于人们受儒家思想的影响,一直沿袭着留发的传统,认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即便是头发也不能随意剃除,否则就是不肖子孙。所谓“男子二十而冠”、“女子十五而笄”,充分体现了古人对头发的重视。
古时候,只有犯了王法的人,才会被剃去头发和胡须。当时,剃去头发被称为“髡[kun]刑”,剃去胡须被称为“耐刑”,相比较而言,剔去头发要比剔去胡须严重许多。
秦汉时,这两种刑法非常普遍。据《三国志》记载,建安元年(公元196年),曹操迎献帝,迁都许县,挟天子以令“不臣”,率军南征宛城,意欲先灭掉盘踞在宛城的张绣。为了抄近路,从小道行军,偃旗息鼓,马摘鸾铃。当时,正是早春时节,兵荒马乱再加上连年灾荒,看到路边的新绿的麦苗,曹操大喜,明令三军,不得践踏青苗,违令者斩。
不料,草丛里的斑鸠,惊了他的坐下马,传令者曹操先犯了法度,军法不可违,曹丞相又不想死,于是,他开始耍无赖,“援剑割发以置地”,以此表示对自己的惩罚。
由此可见,把毛发剃光了,等同于被砍头。
南北朝时期,古代的理发行业空前盛行,但是,即便可以适当的修发,受传统思想的影响,除了和尚,也没有人敢把头发剃得一根不剩,那样一来,回到家,肯定得被老爹老妈吊起来脱光膀子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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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这是要憋煞啊!”剃光了死人头,尤其还有女人,女人的怨气,生来就比男人重,记仇,做鬼也不会消停的,不把人折腾死,绝不算完。
燕赵一阵一阵的抽着凉气,这是谁特么死了没事儿干,闲得要再弄出一个煞鬼来啊!当年,一个煞鬼就把天河地狱闹了个天翻地覆,再搞出来一个,天下还不得大乱啊。
“这里好像是个怪物工厂!”舞倾城望着怪物千丝万缕,如同波浪般起伏蠕动的触须,嗓子里又是一阵干呕,“太恶心了,一定不会有人认识这个东西!”
“我知道!”燕赵目光炯炯,十分肯定,“是‘弃’,这个怪物叫做‘弃’,凡弃!化蛇一定也认识!”
“弃?”舞倾城很诧异,“名字怎么这么古怪!”
“弃是传说中的地狱六凡之一,和化蛇、灵婴齐名。化蛇和灵婴是斗兽,能冲锋陷阵。弃是凡兽,六凡都有异能!”
“它不好好的在地狱呆着,跑到这里来干什么呢?”舞倾城好像今天才认识燕赵似的,目光中充满了敬佩,自己的男朋友,简直是无所不能。
“你看到它的那些须子了吗?”燕赵指着“凡弃”身上细如发丝的毛发,解释给舞倾城听,“它们正在把棺材中的尸气源源不断的输送到女尸的体内,以尸气养尸、养煞,心怀叵测啊!”
燕赵目光凝重,若有所思!这个墓穴,真不简单!不但有宋墓,有唐墓,还有诸多不该存在的怪兽。
“它在哪儿!”舞倾城指着金字塔脚下,突然轻声惊叫!
“谁?”燕赵还以为是悲歌或绿豆,“在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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