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灭族志(1/2)
*奚族*
(一)起源:奚族起于商代,是中华大地上古老的北方民族之一。如果到追溯它商周以前的历史,更加久远。
(二)生活习性:能畜牧、狩猎,以游牧为生,懂得种植农作物。
(三)民族特性:墙头草,随风倒,反复无常。
《新五代史》中记载:奚族“颇知耕种,岁借边民荒地种,秋熟收获,窖之山下,人莫知其处。爨以平底瓦鼎,煮为粥,以寒水解之而饮”。
此外,奚族还具有善于制车的本领。据李商隐《为荣阳公贺破幽州奚寇表》中记载:“幽州节度使张仲武奏破奚人部落,俘获物中有奚车五百辆。”从中可以看出,奚人的造车技术。
(四)社会:《周礼》中有对奚的记载:“女桃,每庙二人,奚四人。”(《春官守桃》)“女府二人,女史二人,奚十有六人。”(《春官世妇》)《秋官禁暴氏》中也有“凡奚隶聚而出入者,则司牧之,戮其犯禁者”的记载。东汉经学家郑玄注云:奚,“女奴也”。奚隶为“女奴、男奴也”。
其大致的意思,是指如果有奚族奴隶群聚出入,就要指使差役去纠察他们,防止作乱。
从上述记载来看,奚族百姓在商代时期,就已经成为了奴隶,被贵族所役使,或被贵族们用来当做祭祀的人牲。
(五)发展:唐代时,奚族比较强盛,分为五部,阿会部、处和部、奥失部、度稽部、元俟折部,分别分布在弱水州(今内蒙古东部)、祁黎州(今辽宁省洮南县一带)、洛瑰州(西拉木伦河流域)、太鲁州(今内蒙古和吉林境内的嫩江支流洮儿河流域)和渴野州。
唐初,奚族大酋长依附于唐太宗,跟随唐军征讨高丽有功,太宗赐姓本,封酋长为楼烦县公。在以上五部设州,隶属唐饶乐府。
唐武则天通天年间,奚族反叛,与突厥相表里,号称“两蕃”。奚族人行事,经常举旗不定,没有立场,时而依附大唐,时而依附突厥。
当时,唐朝为了稳定东北边境,对奚族采取安抚政策。公元714年(玄宗开元二年),奚王李大乞降,唐封其为饶乐郡王,左金吾卫大将军、饶乐都督,又将宗室固安公主嫁给李大。
唐朝末年,契丹族强盛,奚族又见风使舵,举族投契丹役属,后来,因于不堪苛捐虐待,酋长去诸带领部分民众,重新归附于唐王朝。后来,奚被分为东西两部。西部居于妫州,东部先后居于琵琶川(在热河凌源县南)与阴凉河之地。
公元903年(唐天复三年),苍黄翻覆的奚族,遭到辽太祖阿保机的沉重打击。公元906年(唐天佑三年),阿保机出征幽州,大军北还时,再次袭击居住在山北的奚族。
公元907年,即皇帝位后的耶律阿保机,为了进一步统一北方的各少数民族,于公元911年,阿保机亲自出征,讨伐西部奚族。奚族朝秦暮楚,降叛不定。惹怒阿保机,遂分兵征讨东部奚,一举平定了两部奚族。
“于是尽有奚、之地”(《辽史本纪第一》记载)。
(六)灭族原因:金人入关破燕后,奚族人回离保,叛金自立成国,触怒金国。
(七)灭族时间:公元1123年8月,金将郭药师攻入奚国,灭族。
(八)现状:彻底消亡(*)
*契丹族*
(一)起源:契丹族起自北魏时期,源于东胡鲜卑,是中国历史上一个具有深远影响的民族。“契丹”本意为镔铁,表示坚固的意思。
(二)生活习性:马上民族,游牧而生。
(三)民族特性:勇猛剽悍,狂野善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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