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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9章 我要他(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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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辰……

代表作《惊龙》。

对于洛辰这个名字,叶绾绾略微有些印象,因为她很迷武侠,自然看过经典武侠电视剧《惊龙》。

如果她没记错的话,这个洛辰三年前便出道了,在《惊龙》中饰演反派**oss,一夜爆火。

这么高的起点,加上超高的颜值,本该顺风顺水,但此后不知为何却再无音讯。

洛辰的这份简历里的演艺经历简单得可怜,除了《惊龙》这唯一一部拿得出手的作品之外,入行三年,竟连一个龙套的角色都未曾有过。

这份简历唯一的亮点,只有他的照片。

照片中,夕阳下的操场上,少年穿着白色的t恤和牛仔裤坐在栏杆上迎风而望,无比精致的侧颜,柔软的发质在风中微微有些凌乱,清澈至极的目光之中满是蓬勃的朝气……

这颜值和气质,不愧曾被冠以“国民初恋”的称号……

只可惜,三年了无音讯,早已让这位曾经的“国民初恋”,被世人所遗忘。

按常理而言,这样一个过气的演员,根本没有可能在短时间内爆火,为叶绾绾赚取足够的第一桶金。

可是,叶绾绾在看到洛辰的名字之时,眼底却闪过了一抹笑意。

她一早就猜到,褚洪光不会把她留在总公司,也不会让她去什么好的地方,所以她之前就算准了,褚洪光会把她“流放”到星途贫瘠,隐有落魄之势的光耀传媒。

而,叶绾绾从始至终,看准的第一个艺人,就是洛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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