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巨额赔偿(1/2)
伊万洛夫打开车门,张宇带着妹妹一脸轻松的走了下来,张雪刚才已经被张宇的各种安慰给安慰好了,别人犯的错误就要别人来承担后果,至于后果他们能不能承担的起,sorry啦!我们不予考虑,就评价两个字,活该!!!!
张宇也知道这么教育孩子不太好,但是这妹妹的性格怎么说呢,依赖心特别强,做事犹豫,不会拒绝人,不喜欢和人争,特别没自信,总之表现出来就是“呆傻蠢笨”的气质。自己经常吃亏!典型的人善被人欺,张宇知道妹妹不可能学坏了各种任性,他现在只要考虑让妹妹的性格变得强势就够了!
威尔逊头一次见到自己的boss,心中不免一惊,太年轻了,年轻的不像话,这个boss很可能是世界史上最年轻的百亿富豪了,不过作为顶级私人助理,他十分明白现在要做的是什么,急忙带队走了过去,先自我介绍了一下。然后开始给张宇介绍他带来的律师团!
张宇听了介绍就一句话:“谈赔偿!至少十万,上不封顶!”旁边的一众人听了都松了一口气,还好不太多,相对来说好解决一点,但是张宇在威尔逊刚一转身就又说了一句英文“dollar(美元)!”好吧,在场的律师都疯了,作为年轻的律师,没一个不精通英语的。这下乐子大了,按照汇率来算这少说688580元人民币嘞(2017.04.23.16:00数据)。这怎么搞,天价赔偿了这算是,额,几个律师互相看了一眼,约翰逊就说了一句话,“名誉损失!”在场的所有律师都心里有数了,按照心理,生理,名誉来划分,他们多少了解一点情况,知道了这位boss的是即将加入苹果公司董事会的主,仔细想想,还是有办法的!
就比如说…………签署了保密协议以后,告诉他们侵害名誉所带来的影响?嗯苹果股票大跌?公司损失近千亿美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成年人涉嫌犯罪,公安机关依法问询应在其监护人陪同下进行,涉及其他尚未到案未成年人询问时,公安机关有权要求其监护人依法回避,但是啊,律师又不在此列,况且哪里来的未到案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啊?等何况这次的嫌疑人、施暴者好像是内个学生的母亲唉!
问询在警察顶着巨大压力下进行,没办法,律师实在是警察的克星,这也不是刑事案件,他们只能怎么搞,没别的选择,稍微问一点有可能不利于张家的,律师分分钟打断话题,嗯,好在证据扎实,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约翰逊当即表示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还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所以要拘留该生家长,要拘留十天。并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处罚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根据刑法的规定,构成侮辱罪、诽谤罪的行为,都必须是情节严重的行为。并且要赔偿张氏兄妹精神损失费,名誉损失费共计人民币七十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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