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代言人(1/2)
第七章代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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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回事,”辩护律师用审视的目光看着老杨,“此前调查的时候,是否也出现过类似的情况?”
老杨脸色有些苍白,只是点了点头。
“他刚刚只是忘记了这个情况,请被告方不要故弄玄虚。”公诉人说。
“能解决问题吗?”审判长的语气严肃起来。
“可以......”老杨说着,调出了电脑的操作系统,快速敲击着键盘。
几分钟后,程序重新出现在审判长的电脑上。
“调查组的这位程序员已经按被告方的要求做了,请被告方说明你们此举的目的。“审判长说。
“在刚才的试验中,出现了若干疑点,希望检方给出令人信服的解释。”辩护律师看了一眼手腕上的表,镇定地说。
“只要是合理的疑问,我们都可以从专业角度回答。”公诉人并不退让。
“首先,我们观察到当程序进入审判长的电脑时自我隐形的现象,刚才这位程序员已经确认了类似的事情在调查时也发生过,那么为何在调查报告中没有相关的记录?”
“为了适应法庭的需要,调查报告的侧重点应当是犯罪者的作案手法和过程,在此案中也就是程序携带的谣言文本在网络上传播的手法,而程序自我隐形的特点只是一种普遍采用的反侦查手段,不是法庭关注的重点,若在调查报告中提及,显然是浪费笔墨的。我想,这应该是法庭的常识。”
“检方的逻辑有不能自洽的地方。若这是一种普遍采用的反侦查手段,应该很容易被调查者破解,刚才程序员的熟练操作也证明了这一点,那么被告有什么理由做此无用功呢?那么是否可以推断,程序的自我隐形‘是一种普遍采用的反侦查手段'这一假设并不合理?”
“被告方在强词夺理,很可能被告起初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如此大的影响,自然会低估调查人员的水平,凭他自身微薄的资历,留这样一个心眼也是不多余的。”
”如果是针对低级别的调查人员,要达到反侦查的目的,直接用技术手段隐藏自己的ip地址,并用物理方法将电脑硬盘销毁,这样应该更加简便,但被告却没有这样做。能想出如此周密的计划的人,竟然出现这样的疏漏,是难以理解的。唯一的解释是,他根本就不想洗脱罪名,这又与检方的说法矛盾。“
”辩护方一直试图使法庭的重心偏移,反复讨论着被告的犯罪心理,但犯罪心理只能作为辅助调查的工具,而不是最终定罪的证据。在整个调查过程中流出的所有证据都确凿地指向被告的犯罪行为,这一点辩护方一直无力反驳。”
”检方在偷换’犯罪心理’和‘犯罪动机’的概念,如果现有的某个证据,也就是你们的调查,与既定事实,也就是程序在网络上的传播手段,指向了不同的犯罪心理,那么我们当然有理由质疑这一证据的可靠性,而可靠性不明的证据是无法用于最终定罪的。”
“犯罪用的程序,位于被告名下,且被告在使用的电脑中,这一点就足以定罪。至于在调查过程中事关犯罪心理的疑问,不应被作为法庭的重点。”
“如果使用这一证据,那么检方再一次犯了偷换概念的错误。程序位于被告的电脑这一事实,用于证明‘被告写了这个程序’和‘被告向网络投放了这个程序’,都是不充分的。”辩护律师拿起桌上的玻璃水杯喝了一口,顺势又看了一眼手表。
“如果辩护方无法指出在实际问题中,可能造成这两个概念产生差别的情况,那么这些强词夺理的话都不能成立。”
“事实上,程序的自我隐形手段,极有可能并非针对调查人员,而是针对缺乏相关知识的普通电脑用户。”
“此话有何依据?这么做的意义又何在?”
“意义就在于,可以将罪名嫁祸于人。”
愤懑的情绪再次蔓延开来,不绝于耳的叫骂声响彻法庭。辩护律师没有在意那些愠怒的脸色,只是第三次看向手表。
“肃静!”审判长喊着,“请辩护方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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