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拷问(1/2)
第二日晚上,牧羊市。
牧羊市在属都最南边的位置,是真正的边境城市,南国进口生意的‘港口’,因为与最具权利的皇室相距很远,这里也是各种黑道,毒品等产品的活跃场所,毒品,情色产业总能带来高的利润,南国对此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牧羊市除了官方机构,还有几个大佬,暗地里划分了一片片区域,一人一块,无严重纠纷不需侵占其他大佬的领地,本隆就是其中之一。
本隆是个生意人,他喜欢这么叫自己,毒贩子什么的太粗俗,他专门做毒品生意,在牧羊市有一个大型赌场,每年从他手底下流转的资金都异常庞大,不折不扣有钱的主。
翻阅过去,本隆也从南国一座知名学府毕业,上学时意气风发,留着带着卷的金色披肩长发,像诗情画意的诗人,为此不少女生为他着迷,那几年收过的情书加起来能出一本书,但他不屑,一直对爱情不屑,感情什么的与他来说是累赘,男人嘛,不就应该事业摆在第一位吗?有了资本,什么样的女人要不到,或者说是男人。
心里的蓬勃野心在本隆心里越长越大,他学的是商业学,兼修政治学,要说什么最挣钱,肯定是做生意啊,本隆做事情从来只会挑利益最大的来做,学政治更多的是兴趣,圆儿时的梦想,不大点时他崇拜书上刻画的英勇人物,没有天赋当军机师奥术师,就励志当个好官,为人民造福。
小孩子,梦想总是单纯而美好的,渐渐地长大他发现没那么简单,一切为人民着想?那简直就是圣人啊,无欲无求,所以书上的人物才那么遥不可及,学完关于圣人的文章基本就断定自己这一生肯定不会达到他的高度,本隆长大了,发现了这一点,但还不算晚,立刻将所有精力转到商学。
本隆能在牧羊市混得风生水起也是有原因,当机立断的风格在牧羊城众人皆知。
“哇哦,哇哦,很传奇啊。”男人一边读着,一边赞叹,脚下的作战靴用力摩擦着一张脸,“想来你的钱庄一定肥得流油,尽管对我来说那不算什么。”
“咆哮山羊,别墨迹了!”另一个男人走来,周围是荒郊野外,离他们不到十米的地方摆放一口大锅,里面沸腾起热油,“从他嘴里问不出什么,炸了喂狼吧,狼群吃饱了就不会袭击人,算不算做了一件善事。”
“再等等,白乌鸦。”咆哮山羊厚重的鞋踩在脸上,本隆根本说不出一句话,“我们有的是时间,一天?一个月?半年?谁知道呢?岁月很长,余生不如我们作伴吧。”咆哮山羊嘴里冒出只有艺术家才会说出的肉麻话语,本隆只能用余光看到他,却只是披着麻色头套的影子。
“那让我来。”白乌鸦上前,蹲下,看不清的眼睛盯住本隆,“我很有一套的。”猩红色血刃在本隆惊骇的目光中,刀的侧边拍在他的脸上。
“告诉我你知道的,杂种。”
咆哮山羊移开脚,自顾自点起一根烟,惆怅的望着月亮。
“呼呼!”本隆如释重负,身上被绑了麻绳,挣扎起来像是油锅上的蠕虫,“我不知道!什么都不知道,我只是生意人!求求你们放过我!有很多钱!对!我有很多钱!”可怜的男人妄图用钱财买身,小命要紧,逃出这里再找关系说其他事。
“哦?很多钱?真令人羡慕,不过我可不敢沾啊,上面都是毒品的味道。”
“不不!我也有其他正当途径挣的钱!都会给你们!真的!”
“呵呵!”白乌鸦低沉的笑出声,“还不懂么?我在乎的不是钱,是消息。”长条布塞进本隆嘴里,只能发出呜呜声。
“我想和聪明人对话,看起来你差一些,不过没关系,都是小事情,炸一下,说不定就好了,山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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