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芬莱城(四千字)(2/2)
于是回过头,一脸严肃的对着西蒙等人说道,“经科学研究人员发现,在同一气温下,女人实际感受到的温度要比男人感受到的低很多……”
不就是女人更耐寒吗,少爷又在说一些听起来高大上的话了,众护卫内心cos。
“好了,犹格别逗他们了,你们可以仔细看她们的短裙,红色花边是一个微型的魔法阵,会自动吸附天地元素,转化轻微的火系魔力,起到保温作用,这是我们商会今年冬天的主打产品,100金币(十万个五毛,折合50000人民币)一条。”
“哦哦,厉害了,我们这一年的工资才能买一条。”
众护卫先是一阵脸红,竟然被一个六岁孩子唬住了,接着听到价格又是虎躯一震,他们身为职业者已经算是高薪职业了,竟然需要攒一年,才能买得起一件衣服,让他们又骄傲又沮丧。
“对了,花边是魔法阵,要是洗了损坏怎么办。”好奇宝宝西蒙又问道。
“呵呵,不好意思,我们的产品从不考虑洗涤。”霍格一脸尴尬还没说话,犹格就一脸傲然的抢先回答。
所有护卫都被瞬间击沉。
对不起,贫穷限制了我的想象力。
整个香榭大道由平整的青石板铺成,可容好几辆马车并行。在街道的两边就是酒店、服装店、兵器店、酒吧等各种营业性场所。同时‘香榭大道’的两边各有着一排整齐挺拔的松柏树。
贵妇人、小姐一个个穿着闪金商会出品的最新潮服装,彼此谈笑着漫步在街道上。
周围一些贵妇人们看到护卫他们一脸震惊,都彼此低声嗤笑了起来,而认出闪金商会那金闪闪的黄金龙瞳标志,大部分人都闭上嘴,反而一些原本保持仪态,穿着华贵的大贵族贵妇小姐,脸上开始爬上鄙夷,还时而指两下。
很显然,就算闪金商会已经爬上了王国上层,但因为偏僻小镇出身,她们还是充满偏见。王都的贵族们对于乡下人天生就有一种优越感,就像前世首都人魔都人看不起外乡人一样。
而身为大贵族的她们,不屑于鄙视普通乡下贵族,那会降低她们的格调,但面对最近两年突然窜起,踩着他们爬上王国上层的闪金商会,他们毫无贵族该有的仪态,毫不吝啬自己的鄙夷,只是这份姿态满是扭曲,因为充斥着羡慕嫉妒恨。
“哼,没有教养。”霍格眉头一皱,对那些贵妇人们的指点谈笑很是不满。
从小受到家族教育,而且四年来吃到不知多少白眼的霍格,仅仅一瞬间就让自己的不满隐忍在心底,朝着指指点点的贵妇们微微一笑。
为了贵族的体面,她们也收起刻薄嘴脸,微笑回礼。
表面上又恢复了一副和谐姿态。
‘呵呵,乡巴佬,暴发户。’刻意忽略巴鲁克家5000多年历史的贵妇人们,面上笑着,心下鄙夷。
‘呵呵,任你奸猾似鬼也要喝我儿子的洗脚水。’有些熟悉虚伪的霍格,看着贵妇人衣服上的金色郁金香标志,也微微一笑。
‘就喜欢你们这种讨厌我,还疯狂购买我们奢侈品的冤大头。’
一年之前,闪金商会的目标是深耕低端市场,‘丰饶’‘磐石’‘刀锋’系列,深受平民,佣兵,赏金猎人的喜爱,这些中低端服饰,品牌对外统一为黑色刀盾标志的‘冒险者’。
随着闪金商会推出的‘冒险者’战斗服风靡大陆,影响深远,很多佣兵闪金猎人,都开始以冒险者自称。
但是当霍格正准备一鼓作气,接着名声进军高端市场的时候,犹格阻止了他,没有用天下闻名,但已经被大众定位的‘冒险者’,而是改头换面为优雅高贵的‘郁金香’,去进入高端市场,走进贵族衣橱。
很多购买奢侈品的贵族老爷贵族妇人并不知道,她所买的豪奢衣物正是,自己最为鄙夷的泥腿子服饰‘冒险者’的姊妹品牌。
悄无声息,金色郁金香就在芬莱王国处处绽放,还未等到商会的敌人厌恶者反映过来开始抵制,流行的趋势已经势不可挡。
……
“犹格,芬莱城怎么样?我们神圣同盟当中芬莱城可是第一大城。”霍格跟犹格走在最前面,看到走过的一些强大的战士,和在乡下根本看不到的魔法师,感叹道。
“犹格,在芬莱城当中法师是非常的常见,其中不乏中阶高阶法师,可惜除了没有进阶潜力的低阶老法师,没有人愿意受我们的雇佣。要不然我们就可以改进,短裙上的魔法阵了,也不至于只能穿一次。”
犹格笑着先是点头再是摇头:“芬莱城是神圣同盟的政治中心、经济中心,也是艺术中心。”
“干嘛要改进呢,这样一个冬天,还能多卖出几件。”
“认真点,小犹格,我没开玩笑,我已经得知有竞争商会在花费巨资请中阶巅峰六级法师出手,研发更加持久耐磨的微型法阵了。”
“父亲,我没开玩笑。”犹格一脸认真。
“算了,这样也好,垄断让人嫉恨,而且没有实力,赚再多金钱,都只是肥羊一只,真正的地位难以获得。”霍格幽幽一叹道。
几次诚恳拜访卢卡斯家族想要购买回屠戮战刀,加到接近百万金币都被拒绝的霍格,对此深有体会。
卢卡斯家族虽然不比巴鲁克,但也是一个比较古老的家族,拥有着近一千年的历史。在整个芬莱王国当中虽然财富只能算一般,可是在贵族当中的影响力却非常的大。
最重要的是……卢卡斯家族的族长是一个非常顽固地老家伙,而且极为喜欢收藏。龙血家族的传承之宝,可是第一位圣域龙血战士的贴身武器。毕竟意义非凡,到现在最起码价值四十多万金币。
要不是最近龙血战士最近千年销声匿迹,恐怕价值还要翻倍。
买卖不成,霍格自然只能将希望寄托在犹格,林雷身上。
熙熙攘攘地香榭大道上,经常有一些豪华马车经过,霍格一家带着护卫在芬莱城主干道‘香榭大道’上逛了一圈就直接寻找了一个不好不坏的旅店居住了下来。
当晚,旅店内。
霍格琳娜,林雷犹格同住在一个房间当中,房间当中有两张大床,一进入房间,初次在外住宿的林雷,更加兴奋了。
“犹格,早点休息,明天去参加拍卖会,后天还要去进行魔法测试。”
霍格嘱托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