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说了,走了(1/2)
不说了,走了。
大部分人和大部分的离别往往以这五个字结束,并且后两个字得说的稍微沉重一点,似乎才更能凸显离别的味道。
2012年12月11号我离开学校,站在县城的车站,听着寒风,挤出一丝笑容,临走上车时我跟歉儿哥说:不说了,走了。
12月13号,我在渭南市火车站,刘栋和栋嫂同姑娘来送我,我说:好了,不说了,走了。
刘栋说:滚滚滚,挣钱了记得请我吃饭。
我:好,妥妥的。
我是一个随习惯随到死的人。
亦卿说:你知道不知道养成一个习惯需要多久?
我说:不知道,你说多久?
她:养成一个习惯需要七天,但要改掉习惯就需要四个月了。
我:这么久吗?
她:嗯,是的,你看啊,要是这么算的话,四个月大概120天,除以7的话,大约是17,假如我十八岁开始爱上一个人,又假如我能活到70岁,中间52年大概是18980天,除以17大概是1116天,大概就是三年吧。也就是说一个人如果真心爱一个人三年的话,就得用一辈子去忘记了。
我说:嗯,厉害,果然是学理科的,不过,百位数以上的加减法在我的能力范围以外,所以我就听听得了。
亦卿:你滚。
我:好。
那一天,我坐上火车,兜里装着一个mp3,那是我浑身上下除了一个现在称为老年机的手机之外唯一的电子产品了。我看着窗外飞驰而过风景,那么的冷。
渐渐的天黑下来,朋友打来电话问我:你想找个什么工作啊?
我说:嗯。。。就那种不违法没有生命危险的就可以,至于工资嘛,饿不死就行了。
他:你这也叫要求?
我:我刚从学校出来一学生,怎么提要求?要真说要求的话也不是没有,比如,有没有那种的,就是夏天有空调,冬天有暖气,一年四季都在室内,管吃管住,每天工作任务就是喝着茶叼着烟玩游戏,然后还必须和漂亮的女同事聊骚,一个月一万大几,这种的。有没有?
他:没脸了,是吧。
我说:好了,不扯了,随便找吧,都行。
他说:这样,韩城最近新开了一家重庆德庄火锅,招传菜生和服务员呢,一个月一千四,管吃住,去不去?
我:一千四?
“咋了,少了?”
“不是,多了。”
他无语:你这人到底有正行没,我认真的。
“卧槽,我也认真的,一千四,不少了,干了。对了,有姑娘没?”
他又无语:服务员全是姑娘。
“干干干,明天就干。”
“干什么?”
“嗯,,,废话,当然是工作咯,不然呢?”
他在电话那边贱贱的笑着,我一脸鄙视的挂断了电话,我呸,猥琐。
这个时候,心情稍微好了点,起码有着落了,原本忐忑的心,也稍稍平静了一点,只是他不知道的是,我跟他聊的那些废话,完全是我在强行降低自己的压力,好不让自己太过压抑,毕竟,我才刚接触社会,从一个学生完全转变成一个社会青年,还是需要个过程的。那时候,我总希望自己成熟一点。让人一眼看上去就是那种社会人,而不是学生,可是后来,我总希望自己,仍旧是个学生。
车到站后,我站在来来往往的人流里,不知道该走向哪里,甚至不知道先抬左脚还是右脚。
这时候,一辆弯梁摩托车停在我边上,他看着我:这大冬天的,就一个长袖一个外套,咋没冻死你呢?
我:有衣服,没穿而已。
他:什么衣服?羽绒服还是棉衣?
我:不是,另外一套长袖和外套。
他:你踏马这么贱,在学校都没被人打死?
我:不知道吧,这年头,贱人巨多,我又这么这么贱,手下徒子徒孙何止千万。。。。喂,卧槽,别走啊。
他显然是听够了我的废话,打着火就走。听到我的声音回过头来:别说话,跑过来,不然我立马就走。
我提着我那个二十五块钱买的耐克包,这是我最喜欢的牌子,尤其是上边那个neke的logo简直是鬼斧神工。妈的,后来竟然有人说我那是假的,我差点跟人打起来。
一路骑行赶到他的出租屋。屋里一张桌子,一张床,桌上一个吹风机,床上有一堆揉成腊牛肉一样的铺盖,嗯,基本上就是全部的家当了。
他说:在这呆一晚,明天送你去店里。
我:好。
他放下钥匙:你坐着歇会,我去买饭。
他走后,我打开手机看着手机里几十条未查看的信息,有歉儿哥的,刘栋的,强博的,亦卿的,李碧月的,当然还有我那200斤的班主任的。
电话突然响起来,陌生号码,我接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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