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五章 房地两归(2/2)
佟正则微笑道,“官同官又不一样,哥哥放心,我笃定,文家一定会同我们买咱们造的房。”
佟正旭道,“为啥?”
佟正则笑道,“我家福小子同我说,只要文家肯帮教书逼渡出上邶州去定襄告状,就说明这文状元同姓彭的和姓宋的都不是一伙儿,虽然咱们分不清他们啥人分的哪派,但有一样是清楚的,”他嘻嘻道,“就是这文家也看不得这俩人立功,巴不得他们在咱们这儿倒一回大霉哩!”
佟正旭想了想,道,“即便如此……可房子得造在地上啊,这地已经被咱们知县老爷上报了,咱们还能造房么?”
佟正则道,“咋不能咧,”他笑道,“谁说房和地必须得一起卖咧?从前那姓纪的出‘投献转卖’那主意的时候,也没见官府少收‘架间税’和‘除陌钱’啊。这房归房,地归地,咱们依法缴税,卖房不卖地,难不成还犯了哪条东郡律法不成?”
佟正旭沉吟了一下,道,“那这事儿,要不要先同咱们知县老爷知会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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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初,诸葛亮曾向后主表明自己心愿:“臣在成都有桑树八百棵,薄田十五顷,子孙们的日常衣食费用已有宽余。至于臣在外任职,没有额外的花费安排,随身衣服饮食全有国家供应,无需再治其他产业,来增添家财。待臣离开人世时,不让家有多余衣物,外有多余钱财,使自己辜负陛下的恩宠和信任。”
及至去世,果如前言。
《三国志》:初,亮自表后主曰:“成都有桑八百株,薄田十五顷,子弟衣食,自有余饶。至于臣在外任,无别调度,随身衣食,悉仰于官,不别治生,以长尺寸。若臣死之日,不使内有余帛,外有羸财,以负陛下。”
及卒,如其所言。
2其实《三国志》中《诸葛亮传》的原文对诸葛亮用兵和战略眼光的评价并不高,所以我个人认为,如果真的按照《三国志》原文对诸葛亮的态度进行演义的话,诸葛亮在民间的名声其实并不应该像我们现代人想象得那么高。
刘备称帝,拜封诸葛亮为丞相,总管尚书台政务。
待刘备去世,其子刘禅继位,年少无知,政事无论大小,全由诸葛亮裁断。
于是他对外与东吴连好结盟,对内平定南部诸郡,颁定法律制度,整治全国军队,所制机械极其精巧,法令严正赏罚分明,作恶者无人不受惩处,为善者无人不被表彰,终于使全国做到官吏不敢违法犯纪,人人奋求上进,道不拾遗,强不凌弱,民风淳厚,秩序井然。
处在当时社会,诸葛亮的理想是,进而如蛟龙举首猛虎雄视,一举而统一四海,退而割据边疆,壮大国力而震慑天下。
他还考虑到自己去世后,则蜀国无人能像自己一样进伐中原抗衡强魏,故此年年用兵不止,屡屡张扬武力。
然而诸葛亮的才干,长于整治训练军队,奇谋制敌方面却有所短缺,治理百姓之才干,强于他为将的谋略。
况且与诸葛亮对阵作战之人,不乏当代人杰,加上双方力量对比悬殊,本应采取守势的蜀国他却反而频频主攻,所以虽说年年兴师动众,却未能取得成功。
昔日萧何举荐韩信,管仲举荐王子城父,都是因为考虑到了自己的才能长于治国,未能兼有军事指挥的才干。
诸葛亮的治国政治才干或许不亚于管仲、萧何,可惜他当时找不到城父、韩信那样的名将,致使自己的功业难成,统一的理想不能实现。
可见天命所归,不是人的智慧能力可以争到的事。
《三国志》:备称尊号,拜亮为丞相,录尚书事。
及备殂没,嗣子幼弱,事无巨细,亮皆专之。
于是外连东吴,内平南越,立法施度,整理戎旅,工械技巧,物究其极,科教严明,赏罚必信,无恶不显,至于吏不容奸,人怀自厉,道不拾遗,疆不侵弱,风化肃然也。
当此之时,亮之素志,进欲龙骧虎视,包括四海,退欲跨陵边疆,震荡宇内。
又自以为无身之日,则未有能蹈涉中原、抗衡上国者,是以用兵不戢,屡耀其武。
然亮才,于治戎为长,奇谋为短,理民之干,优于将略。
而所与对敌,或值人杰,加众寡不侔,攻守异体,故虽连年动众,未能有克。
昔萧何荐韩信,管仲举王子城父,皆忖己之长,未能兼有故也。
亮之器能政理,抑亦管、萧之亚匹也,而时之名将无城父、韩信,故使功业陵迟,大义不及邪?
盖天命有归,不可以智力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