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七章 相率作伪(2/2)
2“小戴乱治”
九江太守戴圣,就是因为《礼记》而被称为小戴的那个人,实行惩处多不遵守法令,前刺史因为他是大儒者,宽容了他。
等到何武做刺史,巡行部腊审查记录囚犯的罪状,有检举出来交给郡治罪的。
戴圣说:“后进生戴圣知道什么,竟想扰乱别人的管理!”
于是都没有裁决。
何武派从事查访到他的罪行,戴圣害怕,自己辞了官。
后来他做了博士,在朝廷上诽谤何武。
何武听说了这件事,自始至终不宣扬他的恶行。
后来,戴圣的儿子的宾客聚为群盗,被官吏捕获,拘囚在庐江,戴圣自以为儿子一定会死。
何武用心公平地裁决追件事,戴圣的儿子最后得以不判死罪。
从这以后,戴圣羞愧心服。
何武每次奏事到京师,戴圣未曾不到他门下谢恩。
《汉书》:九江太守戴圣,《礼经》号小戴者也,行治多不法,前刺史以其大儒,优容之。
及武为刺史,行部隶囚徒,有所举以属郡。
圣曰:“后进生何知,乃欲乱人治!”
皆无所决。
武使从事廉得其罪,圣惧,自免,后为博士,毁武于朝廷。
武闻之,终不扬其恶。
而圣子宾客为群盗,得,系庐江,圣自以子必死。
武平心决之,卒得不死。
自是后,圣惭服。
武每奏事至京师,圣未尝不造门谢恩。
3徐知恭说的“天子之孝”是取自《孝经》里的一段话。
孔子说∶“能够亲爱自己父母的人,就不会厌恶别人的父母,能够尊敬自己父母的人,也不会怠慢别人的父母。
以亲爱恭敬的心情尽心尽力地侍奉双亲,而将德行教化施之于黎民百姓,使天下百姓遵从效法,这就是天子的孝道呀!
因此《尚书》里说∶‘天子一人有善行;万方民众都仰赖他。’”
《孝经》:子曰:“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
爱敬尽于事亲,而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盖天子之孝也。
《甫刑》云:‘一人有庆,兆民赖之。’”
4“独立”和“退而学《礼》”是《论语》中的梗,这里被徐知恭用来开玩笑,说徐广叫他出去,是在效仿孔子的“君子远其子”。
陈亢问伯鱼(伯鱼是孔子唯一的儿子孔鲤的字):“你在老师那里听到过什么特别的教诲吗?”
伯鱼回答说:“没有呀。有一次他独自站在堂上,我快步从庭里走过,他说:‘学《诗》了吗?’
我回答说:‘没有。’
他说:‘不学诗,就不懂得怎么说话。’
我回去就学《诗》。
又有一天,他又独自站在堂上,我快步从庭里走过,他说:‘学礼了吗?’
我回答说:‘没有。’
他说:‘不学礼就不懂得怎样立身。’
我回去就学礼。
我就听到过这两件事。”
陈亢回去高兴地说:“我提一个问题,得到三方面的收获,听了关于《诗》的道理,听了关于礼的道理,又听了君子不偏爱自己儿子的道理。”
《论语》:陈亢问于伯鱼曰:“子亦有异闻乎?”
对曰:“未也。尝独立,鲤趋而过庭,曰:‘学《诗》乎?’
对曰:‘未也。’
‘不学《诗》,无以言。’
鲤退而学《诗》。
他日,又独立,鲤趋而过庭,曰:‘学《礼》乎?’
对曰:‘未也。’
‘不学《礼》,无以立。’
鲤退而学《礼》。
闻斯二者。”
陈亢退而喜曰:“问一得三,闻《诗》,闻《礼》,又闻君子之远其子也。”
5“江州义门陈”是指南朝陈宣帝第六子宜都王陈叔明一脉,江州陈氏确实是从南朝陈一直延续到宋朝的名门大族,他家的那一百多条必须在一个地方进食的狗是被载入《宋史》的。
《宋史》:陈兢,江州德安人,陈宜都王叔明之后。
叔明五世孙兼,唐右补阙。兼生京,秘书少监、集贤院学士,无子,以从子褒为嗣,褒至盐官令。
褒生灌,高安丞。灌孙伯宣,避难泉州,与马总善注司马迁《史记》行于世;后游庐山,因居德安,尝以著作佐郎召,不起,大顺初卒。
伯宣子崇为江州长史,益置田园,为家法戒子孙,择群从掌其事,建书堂教诲之。
僖宗时尝诏旌其门,南唐又为立义门,免其徭役。
崇子衮,江州司户。衮子昉,试奉礼郎。
昉家十三世同居,长幼七百口,不畜仆妾,上下姻睦,人无间言。
每食,必群坐广堂,未成人者别为一席。有犬百余,亦置一槽共食,一犬不至,群犬亦皆不食。
建书楼于别墅,延四方之士,肄业者多依焉。乡里率化,争讼稀少。
开宝初,平江南,知州张齐上请仍旧免其徭役,从之。
昉弟之子鸿。太平兴国七年,江南转运使张齐贤又奏免杂科。
兢即鸿之弟。淳化元年,知州康戩又上言兢家常苦食不足,诏本州每岁贷粟二千石。
后兢死,其从父弟旭每岁止受贷粟之半,云省啬而食,可以及秋成。
属岁俭谷贵,或劝其全受而粜之,可邀善价,旭曰:“朝廷以旭家群从千口,轸其乏食,贷以公粟,岂可见利忘义,为罔上之事乎?“
至道初,遣内侍裴愈就赐御书,还,言旭家孝友俭让,近于淳古。
太宗尝对近臣言之,参知政事张洎对曰:“旭宗族千余口,世守家法,孝谨不衰,闺门之内,肃于公府。“
且言及旭受贷事。
上以远民义聚,复能固廉节,为之叹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