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王天王(附第6封情书)(2/2)
“学鼓?7月的时候,记得你说过一次。”
“对,我二舅在天王镇开五金铺子,跟锣鼓队的王副鼓要好,我初中的时候,常去那里跟着人家玩鼓,一跟就是一整天,饭都不吃地敲。王副鼓他爸是镇上年龄最大的老鼓师了,人人都叫他‘王天王’。他觉得我有当‘鼓师’的天分,当时就劝我爸让我跟着学。我爸不愿意,觉得上学念书才是正道,我当时还跟我爸狠吵了一架呢,不是我姐,腿估计都被我爸打断了!”
冬瓜说到这儿,停顿了一下,欧思杰急不可耐地问:“然后呢?”
“王天王的儿子王副队今年升了主鼓,还是天王三队的队长。王天王便到我家跟我爸商量,说我是他这么多年见过的,最好的大鼓师苗子。让我去天王镇,不用当学徒,算是他的关门徒弟,直接跟着他儿子演出,分份子钱。”
欧思杰说:“啊?这是好事儿啊,一般人想去天王镇学鼓,怕是还要交钱吧。”
冬瓜不乏几分骄傲地回答:“那可不!为了跟着大鼓师学鼓,还有人给万八千的礼金呢!”
“那还犹豫啥?这么好的机会,快答应啊!”
冬瓜顿了一下,把大半杯果啤一饮而尽,接着说:
“老鼓师说,今年是他最后一年收徒,80大寿一锅,就彻底退隐了。哎!按理说,以我的成绩再念下去也考不上二本,可,可……可你也知道,我不是……高二有一次考试的时候,我就一根笔,突然还坏了,把我可急坏了,是萧潇把她的笔借给我了。”
欧思杰当然懂冬瓜的意思,看他真的伤感纠结到了心底,便只能无谓地开解:“其实即便不说萧潇,我们上了十几年学,高考就在眼前,不拼一枪,如何能甘心,如何能对得起自己的葱茏岁月?”
话至此,大概也可以止住了。欧思杰说的不一定对,但也确实是他内心最真实的想法,他不过把这最真实的想法直截了当,不加粉饰地说了出来。
吃完饭,本来开开心心的,一个横插出来的“王天王”,让人忧愁不已。到了家,几乎无话。冬瓜去洗澡,欧思杰则拿出笔直接在皮本上写《致岑萌萌的99封情书》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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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到10月,中州就不会热了。况且相比波澜壮阔、波涛汹涌、波诡云谲的9月,这渐入深秋的季节总也该波退涌去,恢复几分生活原本该有的平静了。
可平静也有平静的难受,越是无聊赖,越是大把时间攥在手里,就越是情不自禁地回味着曾经的风雨和激荡……
今天陪那个神探去买文具了,你知道他们作家都难免有怪癖。这家伙的怪癖倒颇为文雅:他喜欢逛文具店,买各种小清新、小可爱的笔啦、书签啦、小本啦、小卡夹小印章啦……
我发现了他的一个小秘密,他在文具店的废纸片上试笔时,不像一般人那样,画一道波浪线,或者快速打几道直线。而是会写下“我爱你”三个字。每一次都是,我确信这是他无意识之举。
还有一个小秘密,嗯?还是告诉你吧:我是在试笔时,不由自主写下“我爱你”后,才发现老辛也是如此。
也不知道为什么,现在我越来越喜欢这三个不乏俗气的汉字。
另:我跟老辛也有不同,他写完“我爱你”总是会用笔划掉,而我不同,我就让我的“我爱你”永远留在那儿,供人观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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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思杰本想写可欣失踪和“王天王”的故事,再三思索,觉得还是不要说这样引她担心的话。也许明天,明天就有萌萌的地址了。一股脑儿寄出六封信,嘿嘿,她一定会感动得直流眼泪。
写完情书,洗罢澡,又和冬瓜闲聊了几句。见彼此都心事重重,一时又无所开解,便不觉失了兴致,拉起被子,闭着眼睛佯装睡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