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百汇广场(1/2)
老远的地方就可以看见那边围聚着的人群。
慢慢的走进人群,许明朗牵着陈曦的手没有放开。
这是一个广场外围的一个入口,周围得人或是往里走,或是往外出。
这群不知是流浪歌手还是行为人员的一群人,嗯,反正就是艺术人员吧,是一个乐队,五个人,一位贝斯手,一位吉他手,一位键盘手,一位鼓手,站在前面的主唱怀里也抱着一把吉他,值得一说的就是,这是个纯女子的乐队。
这是经过许明朗的仔细辨认得出的结果,眼好使,不怪我,许明朗看了看旁边认真听着歌的陈曦,有些心虚,不在关注这群女孩的性别。
这个女子乐队还有些风格各异。
鼓手和吉他手一头长发淑女装,贝斯手是个短发女生,一身酷酷的装扮,键盘手一脸冷峻的神色,男生飞机头的发型,再加上一身男装,不仔细看,你还真看不出来。
主唱是一位,留着平头的女生,染成了绿色,瓜子脸棱角分明,上面刻画着精致的五官,仿若一个人间精灵。
最重要的是她们唱的是摇滚!唱的还不赖,年纪还不大,看起来,这群人的年级也就跟许明朗和陈曦的年龄差不多,正处在青春最好的年华。
最想放肆也最能放肆的年华!
许明朗有听过这首歌,是这个世界摇滚界大佬王海的成名之作,不得不说,唱得很有水平,唱出了自己的味道。
“啊······”
一声歇斯底里的嘶吼声从主唱女孩的口中发出,激起周围一群观众的尖叫,许明朗听了,也有些汗毛竖起,浑身起了鸡皮疙瘩。
很惊艳!但许明朗更担心的是她的嗓子,这样唱下去会不会废掉。
旁边的陈曦也有些激动,看着唱歌的女孩,小脸通红。
“她唱的好好听啊。”
周围的观众也沸腾着,丝毫不吝啬自己的掌声和尖叫,陈曦贴着许明朗的耳朵喊了一声。
“嗯,确实唱的不错。”
许明朗苦笑着掏了掏耳朵,大兄弟,就算周围有点吵,你也不用贴着我的耳朵说啊,耳鸣啊!
歌声还在继续,但女孩的嗓子似乎略微有些沙哑了,不仔细听听不出来,这首歌有些伤嗓子了,看来,唱完这首歌估计就会不唱了吧。
旁边的陈曦还在认真的看着乐队的表演,甚至掏出了手机,拍了几张照片和小视频,不知道准备分享给谁。
旁边也有不少人掏出手机拍摄着视频,上传上社交网站以后,说不定,这个女孩会火也说不定。
毕竟人美歌好,还有自己的风格。
听完歌,许明朗就和陈曦离开了这里,这个乐队的前面并没有摆放什么装钱的吉他盒之类的东西,看来是行为艺术人员不会错了,看他们的穿着也不像是缺钱的样子。
当然,这不是看完表演不给钱的理由,主要是旁边有人讨论着。
“唱的真好。”
长得也好看,人类都有一个天性,对长得好看的,总是会偏心高看几分。
“那当然,我在百汇广场看过这个女子乐队好几次了,唱的是真的好。”
旁边的一对情侣脸上有些潮红,摇滚歌曲是最能调动人的情绪的歌曲,使人热烈,使人向上。
“我怎么没看过?”
女孩旁边的男生有些疑惑的看向她,没道理自己女朋友知道看过的事情,自己不知道啊!
“你说你为什么不知道,多少次我叫你出来,然后你为了打游戏不出来的,我就只能自己和室友一起出来了。”
女孩翻了翻白眼,一脸的嫌弃,这怕是个假男朋友吧!
别人的男朋友都是为了女朋友放弃了游戏,为什么自己的男朋友为了游戏放弃了自己,好吧,没有放弃,是放弃了和自己一起逛街的机会,不知道有福利的嘛!
想想自己和他的青梅竹马,哎,这辈子也就这样了,也挺好,关键时候,男孩还是很靠谱的。
额,好吧,自己理亏!
“那咱们要不要给他们店出场费啊!毕竟人家这么辛苦的唱歌,还唱的这么好听。”
男孩讨好的看着自己的女朋友,准备掏钱包。
“不用了,好几次有人掏钱,人家都不要,直接拒绝了,甚至有些人将钱放下直接就走了,她们也不会去捡的。”
“这么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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