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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开始(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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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智商上,恐怕老虎也比棕熊还聪明点,至于视觉嗅觉听觉等综合能力上,老虎肯定比棕熊强。所以这对于程意久来说,是一个严重的挑战,既有热带丛林的挑战,也有面对真正世界上最强悍的大猫的挑战。

“上下的衣服也要换掉,好在兑换列表里那些猎装夹克的价格很低,配上一顶硬盔帽——热带丛林里不能穿短裤,除非你志愿成为蚊子水蛭的食物,然后是一双热带靴搞定。”程意久根据上一次猎杀棕熊的经验,在电脑里兑换了差不多的东西——毕竟这两次狩猎的年代其实很接近。

一个帆布的背包,里面放上口嚼烟草——虽然不抽烟,但是可以用来拉关系。备用的弹药以及一些干粮食物与换洗的衣物,带上一个铝制的水壶,还有就是驱虫的药膏以及止痒的薄荷膏——后面这个基本上不太能用,因为会引起猎物的警觉。所有的东西都准备好了,程意久开始检查自己的武器。

他现在手里的武器并不出挑,至少在那个年代并不会被认为是“未来武器”,所采用的子弹也是看上去并没有什么特别的0.30-06子弹——只不过发射药不一样而已。程意久比较担心的是左轮枪要不要带,因为巨蟒的外形跟那个年代的左轮手枪是有点不一样的。不过要是不带的话......程意久真的还挺担心会被老虎反杀。

不过若是真的到了那一刻,有没有左轮好像用处也不大——因为以老虎的速度,真的开始扑过来了左轮未必来得及瞄准开枪。考虑再三之后程意久放弃了携带左轮,就带着他的温切斯特就够了,这枪在当时已经是最先进的武器了。程意久带了两盒子弹,这些子弹应该足够了。

他在客厅里将兑换的衣服穿好,卡其色的夹克跟裤子一穿,再带上个硬盔帽,活脱脱一个上世纪初的欧洲冒险者猎人的形象就出来了——除了他是黄种人之外。程意久背上了包,推开了房门。

出现在眼前的是热带的丛林与水边的村庄,村庄里的人虽然有点黑,但是一看就晓得是三哥的种系。对于程意久的到来,这些人还是十分恭敬的——因为程意久白,而且看衣服看打扮看手里的武器就是一副西方冒险家的样子。很快程意久就跟当地的土军之中的英国军官接上了头。流畅的伦敦腔英语——这是翻译器带来的效果,穿着打扮行为举止无不证明了程意久说的自己的身份——东南亚地方的高等*人。

程意久钱包里有厚厚的一叠英镑钞票,足够他花天酒地地在南亚过好几年,毕竟殖民地的佣人跟房子都很便宜。他很快就从本地的英国人这里借到了一套住宅,甚至还有几个仆人——在金钱的帮助下。

这年头去非洲或者印度打猎也是一种风潮,所以程意久的到来一点也没有引起本地英国军官跟本地人的奇怪,而这年头印度的虎豹也很多,来狩猎老虎的人可并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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