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蔡京的七件事(2/2)
取消讲议财利司,无非是讨好皇帝,为皇帝挥霍浪费打开方便之门。
第三件事,“更盐钞法”。
中国封建历朝对盐铁都实现官卖,盐业自然成了国家收入的重要来源。盐引是官府发给商人领盐运销的凭证。始于宋,元明时,为了使盐钞同钱钞相区别,改称盐引。因经营食盐可以获得暴利,盐引就变相成为硬通货。朝廷为了搜刮民财,往往大量发行盐引,这就出现了“守支”现象。商人有盐引却拿不到盐,守候提取食盐,会等几个月到几年。蔡京所谓“更盐钞法”的核心便是让商人凭借“盐引”(许可证)在指定区域、指定时间贩卖,否则盐引作废。同时对旧盐引打折三分,是对商人豪取巧夺。
第四件事,“制钱法”。
蔡京实施制钱法,有两条理由:一是经济的繁荣需要大量的货币流通来支持,铸铜金属不够,大面额来凑;二是旧钱掺铁太多,“边人贩于虏,因而铸兵器,为害不小”。
于是他提议“陛下新铸大钱崇宁、大观通宝,一以当十”。超量发行大面额货币,必然引起通货膨胀,从而让很多商人破产,百姓手里的钱贬值。
第五件事,“行结粜俵籴之法”。
“结粜”是官府按保、党、里、乡为单位将粮食卖给赈济灾民。“俵籴”是在秋收前,官府把乡民编制为上上、中中、下下三类户型,分类缴纳税粮。其核心就是官衙对粮食实行统购统销。本意减轻农民负担,但在执行中变了味,反而成了官僚地主敛财的手段。
第六件事,“诏天下州郡纳免夫钱”。
免夫钱,是宋代推行的准许当役民户出钱雇人的一种制度。
蔡京把原来的徭役制改为“每岁上纳免夫钱,每名折钱三十贯,解赴京师,以资边饷之用”,即有钱的交足30贯钱,就免收徭役之苦。没有钱而不能徭役的为了缴纳30贯,而倾家荡产。
免夫钱直接解付京师,名义是边防备用,实为朝廷开支。
如此政策,必然军费不足,军力衰弱,难怪宋朝军队屡战屡败,导致亡国。
第七件事,“置提举御前人船所”。
御前人船所是官衙机构。提举御前人船所,官名,为御前人船所的长官。该机构为宋徽宗买办花石及其他奢侈品而专门设置。
此条是与第二条相应的,既然废除监督皇帝花钱机构,就要成立一个专门为皇帝开支的机构。
这个机构成立后,它起到什么作用,在第六十五回有所表述,清河县大小官吏听闻,办这差事的六黄太尉要来,吓得几乎跪求西门庆帮忙:“正是州县不胜忧苦。这件事,钦差若来,凡一应衹迎、廪饩、公宴、器用、人夫,无不出于州县,州县必取之于民,公私困极,莫此为甚。我辈还望四泉(西门庆号)于上司处美言提拔,足见厚爱。”更有地方高官直接向西门庆抱怨:“官吏倒悬,民不聊生。”
从经济的角度看蔡太师的七件事,与王安石变法有相同之处,都是官府把经济管起来。官府统购统销,制定价格,控制金融,指挥经济一切活动。所不同的是,王安石变法的目的,是为了国富民强;蔡京的新政是为了献媚皇上。
蔡太师的经济措施,是举国家之力,集全社会财富服务皇帝,他考虑的是如何讨好皇帝,而不是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按照蔡京的做法,宋朝的经济日益萎缩,蛋糕越做越小,社会矛盾越来越尖锐,国力越来越弱,百姓越来越穷。难怪宋徽宗短短二十年,便走向灭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