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梦来梦往(1/2)
冷郎鑫跟唐仲芯的恋爱,依旧采取的是千篇一律的俗套手法——男追女,但是两个人在一起后的三年多时间,唐仲芯对两个人的生活比冷郎鑫更为上心。
嘘寒问暖,买这买那给男朋友。倒是冷郎鑫,每年除了几个大型节日什么的,略表心意,少了初识的激情浪漫,这才三年,要是七年之痒,那还了得,一辈子更不敢想。
都说在以前,女人贞烈,男人痴心。
女人即豆蔻年华中意一位心上人,碧玉年华许身于一位郎君,那便是一辈子,路远天涯或是携草喂马,大多数其乐融融。
那是因为,在以前,物质落后,精神容易满足。
眼下,这种情况在改观,尤其是近几年,伤风败俗始乱终弃的风气很是猖獗。
中午跟张三好,晚上与李四搞。
其实,世界还是那个世界,只是现在的人越来越聪明。
以前我们的圈子小,沟通交流多少没有现在方便,可以说是一叶障目不见泰山。
现在呢?互联网社会,圈子错综复杂,稍微有点事情,当事人还没有反应过来呢!周围的旁观者已经嗨翻天。
两个年轻人谈恋爱,两人起初只要是你情我愿,确定过朦胧的眼神,那就是山盟海誓情意绵绵,一个是非你不娶,另一个是非你不嫁。
从此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但凡身边有反对的声音,两人便同时说:路是我们自己选择的,别人无需操心,包括受之发身的父母,告诉他们,路是自己选择的,哪怕以后跪着也要走完。
两人结婚后,面对两个家庭,面对柴米油盐酱醋茶,两人开始对彼此说不,这个你是错的,听我的;我是错的?凭什么听你的?
昔日那个温柔体贴识大体的女孩,变成了蛮不讲理独断专横的坏女人。
往日那个嘘寒问暖风流倜傥的男人,变成了我行我素不可理喻的大男子主义臭男人。
两人起初是你看不惯我,我暂且容忍你,彼此讨厌对方,唇枪舌战到冷战,再到离婚,三十不到,已经完成了人生的两大壮举,一大结婚,二大离婚。
有的即便是熬过了三十,离婚时说:当初我是为了孩子,现在孩子长大了,有了自己的想法,我要为自己而活,不是谁的附属品,更不会隶属于臭男人。
当初那个说自己选择的路跪着要走完的人,现在咬紧牙关鼓足勇气要半途而废。被打碎的牙,忍着痛吞进肚里,然后从新站起来,要做自己的女王。
在婚姻的世界中,本就没有绝对的对错之分。在思想精神不成熟的年龄,两人不过是结了一个形势上的婚约而已,它日必乱各自的本心。
倒不如养一条狗,更显得省时省力又省心。它的一生,只会眷恋一个人,陪你晨霞,陪你幕昏,冬天它那憨厚的脂肪跟体毛还能暖身。
即便有时候自己不高兴,对它吼上几嗓子,它绝对不会翻旧账。
哪像那些散伙的昔日爱的死去活来的恋人,几言不合,便翻脸成仇人。
什么往日的爱,昨日的情,全部变成今日眼中悔不当初的恨。
冷郎鑫犯了男人常犯的错误。放着马上结婚的唐仲芯不珍惜,突然把下属的肚子给吹大,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冷郎鑫老家在内蒙古,在很多人的印象中,提起内蒙古,便想起了大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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