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火烧红莲寺1(1/2)
北京,紫禁城。
自打皇帝宠幸郑贵妃以后,绝对是痴情不已。吃,吃在一起。住,住在一起。玩,玩在一起。现在,办公,都搬到郑贵妃那里去了。碰到有趣的事情,还念给爱妃听听。
我们看看现在的人。娶个老婆,三天就腻了。有的还在新婚之夜,约前女友开房。
老人知道,骂啊,人心不古。
郑妃宫。
皇帝:爱妃啊!
郑妃:嗯。
皇帝:朕今天接到一个奏折,很有意思,说给你听听。
郑妃:皇上,内宫不得干政。还是不要说了吧。
皇帝:无关政要,无非就是家长里短的事。
郑妃:那,臣妾愿意听。
皇帝:山西巡抚方逢时送来奏折,参大同总兵官李如松,到他山西镇强抢民女。
郑妃:谁?李如松?还强抢民女?
郑贵妃摇摇头:不可能。
皇帝:为何这样武断?
郑妃:皇上,你是看到过李如松的,多么英俊潇洒的人啊!除了比皇上差点,天下哪还有这样英俊,这样年轻有为,这样武功高强的人啊!
皇帝:是吗?就比朕差点?
郑妃:当然,他与皇上比,那是差了点。像他这种男人,小姑娘,大媳妇,看到了,还不生扑啊,那用去抢。
皇帝很高兴:李如松好有魅力啊!那朕如何回复呢?
郑妃:留中不发。皇上啊,这方逢时也是个做官几十年的人了!虽然不是心细如发,但至少比较沉稳吧?他也不会无中生有,捕风捉影吧!其中肯定有些猫腻。
皇帝:爱妃的意思是说?
郑妃:叫个太监去问问李如松。他肯定是得罪了人了!那样呢,皇帝又有恩于他了!他对皇帝,还不死心塌地啊!
皇帝:爱妃说得有理。
。。。。。。
大同,总兵府。
李如柏:大哥,佩佩与我,婚后已有一年多了。至今没有孩子。听说山西镇西北十里的红莲寺,香火很盛。寺中有送子观音,灵验的很。
李如松:这种事,信则有,不信则无。弟妹也有这个意思吗?
李如柏:她也想去。
李如松:上次,我们已经与山西巡抚方逢时结下梁子了!如今,到他的地盘,我还是觉得不踏实。算了,你去吧。打算什么时候去?
李如柏:明天一大早就去。马车已经准备好了。
李如松:好吧。明天天黑,如果你还没有回来,我就去接应你。记住,天黑以后,如果没有回来,你就在红莲寺的大门口等我。
李如柏:好的,不见不散。
。。。。。。
士兵进来:总兵官,有个公公找你。说是北京城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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