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叛逆2(2/2)
众丫鬟欢天喜地,一下子就围了上去。
沈文章:小人也大方一次,买个金簪子,送个铁簪子。
小红:呸!小气鬼。就不能每个人送个银簪子吗?
沈文章:好好好,姑奶奶。只要买个金簪子,就送个银簪子。对于这位美若天仙的小姐,就再送个金簪子。
小红:你就不能大气一点,送个金镯子啊!
沈文章:姑奶奶,你想让小人亏死啊?
小红:亏死就亏死,好了!你看啊,我们今天给你做成了这样一笔大买卖。明天呢,再给你介绍到粮店的李家,成衣坊的戴家,开大酒楼的王家,你看看你,有的赚吧?你要是不送你,也成。今天我们什么都不买了!走,姐妹们,把东西还给他,我们一个也不买了!
沈文章:好说,好说。生意不成仁义在。今天,小人就是亏死,也要做这笔买卖。但是呢,小人得亲自把这个手镯戴到你们家这个千娇百媚的小姐手上。
小红:成。
小姐:那,有些不妥吧!
小红一把拉过小姐的手,让沈文章把手镯给她戴上。
巧姐有点害羞:我去拿银子。
。。。。。。
巧姐房间。
巧姐:小红,今天,你太孟浪了!
小红:小姐,这有什么呀!有便宜,不讨白不讨。你看啊,姐夫又不在家。再说了,不就是手给人家摸一下子吗?有什么关啊?
巧姐:你姐夫知道,会不高兴的。
小红:姐,姐夫都三个多月没有回来了!你想不想啊?
巧姐:当然想了!你姐夫现在都是参将了!带人去宁夏平叛去了!这要是回来,还不是又带几千两的银子回来啊!
小红:那是!姐夫就是大英雄,大豪杰。不过呢,就是心眼小,容忍不得小姐和其他男人说话。
巧姐:人无完人。你姐夫远征在外,怕这怕那,也是正常。
小红:是啊!小姐你如今是风风光光,要钱有钱,要官得官。你们家如今也蓬壁生辉。就连宣府知府,看到老爷,都客客气气的呢!
巧姐:是啊!这也就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道理。美中不足的呢,就是你姐夫不能天天陪伴在身边。你想,奴家正是十八如花年华,现在天天独守闺房,寂寞的紧哪!
小红: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小姐不过是耐些寂寞。而其他人则是要去吃得好些痛苦呢!
巧姐:人与人不同,得过且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