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再平叛5(1/2)
沈举人府,白天。
家人回来。
沈举人:公子呢?
家人放声大哭:公子没了!
沈举人:怎么没的,不要哭,慢慢说。
。。。。。。
沈举人:照你这样说,公子是被副将军李平胡暗算了?为何呀?
家人:公子爷身上穿着刀枪不入的宝衣,被副将李平胡看上了,他软硬兼施,威逼利诱,公子都不为所动。没办法,他只有巧取豪夺,杀人灭口啊!老爷。你要给公子爷报仇雪恨啊!
沈举人:这还有没有王法了!真是岂有此理,不报此仇,誓不为人!
。。。。。
刑部。
沈举人击鼓鸣冤。
刑部主事:带原告。
主事:下跪何人,有何冤情,所告何人,胆敢击我刑部大堂鼓?
沈举人:草民沈剑,京城人氏。举人及第,致仕在家。所告:征西六边提督李如松,监军梅国桢,征西副总兵官李平胡。
刑部主事:所为何事啊?
沈举人:我儿沈文章,为征西部队押运粮草。身穿祖传宝衣,刀枪不入。不想被李平胡所见,记挂于胸。巧取豪夺,没有成功。恼羞成怒,杀人灭口。请青天大老爷,为民作主!
刑部主事倒抽了口凉气。心里想着,这三个人,我一个也得罪不起啊!
刑部主事:你所告三人,具为征西头脑人物。你,是不是想哗众取宠,得好卖乖,邀功请赏啊?再说了!你儿子尸体呢?你所说的金缕衣呢,在何处?有何人证物证?请你收集证据,再告不迟!
沈举人:大人,我儿冤哪!
刑部主事:轰出去,退堂!
。。。。。
刑部,白天。
刑部主事:大人,今天来了个刁民,击鼓鸣冤。所告之人,是六边提督李如松。
刑部尚书:哦?
他忽然蛮感兴趣:告他什么啊?
主事:说他治军不严。
刑部尚书:严不严,与他何干?吃饱了撑的。
主事:还告了监军梅国桢?
刑部尚书:哦?
他更加又感兴趣了;告他什么呢?
主事:告梅国桢知情不报。
刑部尚书:梅国桢身为西征大军监军,事无巨细,一日一折。已经越过内阁,与皇上的乾清宫直接对接。他精通官场,老奸巨猾,又有什么把柄给人抓住了?
主事:听说与李平胡杀人有关。
刑部尚书:李平胡?那不是李如松手下大将军吗?平叛宁夏,死在他手上的不会低于百八十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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