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再临王都(1/2)
不管凯撒王究竟是何居心,反正亚雷是没有心情去接这个烂摊子,他在南部大荒原发展的很好,至少在短时间内没有踏足王国北部的意思。
当然内心的猜疑还是避免不了,凯撒王此举和以前的吝啬实在大不相同,很可能就是在测试自己的心思,如果他真的欣然接受临时执政官的职务,恐怕两人之间的关系又要出现裂痕了。
黎明时分,天气晴朗,万里碧空亮的透明,宛如一块毫无瑕疵的蓝色水晶,乡村间风景的秀丽的小路上,急促的马蹄声渐渐踏破了这份宁静,数百名骑兵正迎着朝阳出现在道路尽头。
“按照这个速度的话,再有半天时间我们就应该抵达王都了。”前去探路的蝎子冲众人回禀道。
洛奇骑士闻言松了口气,这一路上倒也平静,并没有恶魔或是土著出现,他目光转向身旁的亚雷征求意见:“不如我们先在这里修整一下如何?或者叫人去前面先安排一下?”
这个提议当然糟到了很多人的反对,如今王都遥遥在望,实在没必要在浪费时间。
“既然都已经到了,我们不如加紧时间赶路,到了王都在休息也不迟。”赫尔曼直白的说道,这么多年他基本没有离开过紫金花领地,这还是第一次随亚雷出远门,自然是兴致勃勃的想要目睹王都风貌。
洛奇骑士听到这话,脸上故作夸张的表情说道:“难道您要穿着这身行头进王都?那恐怕紫金花侯爵的脸面都保不住了。”
他说着还故意整了整自己的着装,那是身格外华丽的天蓝色贵族骑士装,斜披着深红色的半身披风,肩头是两枚蓝宝石搭扣,金线编制而成的腰带环绕腰身,虽然年龄已经很大,却也显得风度翩翩:“我觉得最好还是在这里休息片刻,整理一下仪表,你们现在可是王国贵族,代表着南部大荒原所有领主的脸面,如果真是这身土包子的打扮……啧啧!”
洛奇骑士没有继续往下说,不过表示的意思非常明确:你们太寒酸了!
亚雷无奈的点了点头,他知道对方只是想先给凯撒王通风报信,但也没有直言戳破:“那好吧,我们原地休息两个小时,然后一鼓作气抵达王都,后面还有二十多公里要走呢,我可不想再野外过夜。”
他说完直接翻身下马,几十名仆从依命在道边的灌木丛中支起了简陋的营地,并请亚雷等人前去更换事先准备好的衣服,他们原本那身简陋的旅行服饰虽然方便骑马,但是根本无法体现出自身大贵族的身份。
四名专门负责杂物的仆人围绕在亚雷身边,艰难的为他换上了套繁复华贵的衣着,这套并非坚固的骑士铠甲,而是今年亚伯拉圣城最新流行的贵族礼服,款式裁剪都极尽繁琐。
不过除了穿起来很费事,配色也实在是太过惹眼外,倒还没有什么令人反感的地方,但是当仆役捧来那高筒的红色牛皮靴的时候,亚雷的眉头却紧紧皱了起来,这简直和以前的女士高跟鞋没有什么太大区别,除了没有跟之外,其他地方实在是太让人尴尬了。
“这双靴子打死我都不会穿的。”穆锁嘹亮的声音率先响了起来,他一脸嫌弃的推开仆人,再次穿上了自己沾满泥土的黑色包铁皮靴。
“这是今年王都豪门贵族中最流行的款式,穆锁阁下,您这双破玩意儿会惹来耻笑的。”洛奇骑士语气玩味的反驳道。
这并不是说穆锁原来的靴子质量有多么低劣,那双黑色的靴子是用最柔韧的小牛皮制成,里面还柔软而舒适,鞣制和缝纫的手艺都无懈可击。
但是为了适应连年的征战,无论是款式还是做工都透着实用的简陋,而且因为穿着的时间太长,上面还有着各种破损的痕迹,这种样子在那群宫廷贵族的眼中,恐怕全都是乡下小贵族的穷酸体现。
“他们笑就笑好了,反正这种东西我们是不会穿的!”赫尔曼和约翰尼的意见十分一致,就连喜好追求时尚的蝎子都瘪嘴摇头,表示自己也接受不了。
这几双靴子的样式却实在有些离经叛道,靴子本身的质量和工艺确实够好,红色的皮面上点缀着金色和银色的钉扣,细小的金线穿起无数珍珠宝石镶嵌其中,华丽的样式和颜色还算勉强可以忍受,但是那高高翘起的靴尖就是所有人都难以接受的地方了,它们居然厚颜无耻的向上勾勒出一个惊悚的高度,几乎达到了膝盖的位置。
这双靴子既不适合骑马,也不方便走路,真不知道那些宫廷贵族的审美观究竟是不是有问题,或者说是他们的脑子有问题。
“洛奇骑士,您不会是在故意作弄我们吧?”穆锁面露不满的问,这靴子实在是太惹人注目了,恐怕几十米外都可以看得清清楚楚:“我感觉设计和穿着双靴子的人不是脑残就是白痴,既不利于战斗,也不利于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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