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女生耽美 > 云畔行歌 > 1.有山曰青丘,有狐叫老九(2)

1.有山曰青丘,有狐叫老九(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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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九这人虽然总劝我不要在意外在,可他本人可是比谁都在意他那张如花似玉的脸。狐九生得好看,这种过人天赋的自带技能便是——自恋。你能看到他一天之内换三十套衣服只为了迎合阳光投射在九灵洞里的阴影错落的变化;你能看到他一天照三千回镜子,临水照花般地自言自语“我怎么这么美呢?”;或许你还能看到他跟夜泽大打出手,只因为夜泽的一句“阿九,你最近好像憔悴了许多”。

其实除开这些不说,作为朋友狐九是很仗义的,至少在当年收留我的这件事情上,我很佩服他也很感激他。

因我飞升失败,自然是无法成神了;然,在涅槃之前我的仙灵印记业已被毁尽,自然也不属于仙族;我虽自冥焰离火中重生,但未入他冥界的名册,也不算冥界中人;至于妖族,生而为妖是不假,自我飞升成仙起,妖族之中便已将我除名。这么一来,我在三界之中的地位变得十分尴尬而微妙。

狐九救了我之后,同我说过若是没地方去不妨在青丘住下,作为妖皇,他虽然没有主宰天下的权力,但是给我一块小地方住住的权力还是有的。我倒不是怀疑狐九的话,而是心里不大过意的去,毕竟小住几个月是朋友交情,若要住一辈子那以我的脸皮还是挂不住的。

可惜,事与愿违,我最后还是厚着脸皮在狐九的屋檐下蹭住了五万多年。

昔年,我与白尽雪还未飞升为仙时,居的是一座仙山名招摇。我们在招摇山上吸取天地间的灵气,受日月光华的浸泽,自金蛋中孵化而出,在遇见我师父之前,我同她两个一直在招摇山上相依为命,因而这座山也成了我的故乡和我当时觉得唯一可以去的地方。白尽雪飞升之后,天君授她灵凰上神的尊号,又赐了她一处仙府,然而,我没想到她竟然执意要将招摇山作为她修行演道的仙府。天君自然没什么异议,开口便将招摇山以及周边十数座山峰都赐了她,所以,我连招摇山都回不去了。

师父是她的,上神尊位是她的,到了最后,连我唯一拥有的招摇山也成了她的。

狐九说,白尽雪成神之后不许别人叫她的名字,一律都只能尊称她为灵凰上神。

我想大约她是不想再同我扯上半点关系,所以连师父起得名字也要一并抹去。

这样,也好。至少以后,就只有我一个人享受着他留给我们的唯一一件东西了,昔年的“皑皑尽雪,踏醉行歌”只留下了白行歌一个人。

我留在九灵洞也算是无奈之举,我私心里想自己吃着狐九的口粮,总该为他做点什么事吧,于是我老实巴交地问他:“你这里还缺不缺洒扫侍女什么的?”

狐九愣了一愣,睁着一双狐媚的桃花眼仔细瞧了瞧我,道:“你的特长是浇花扫地?”

“说实话,我不擅长。我还是比较擅长写诗。”

大概是想起了我在病中写的那些悼念羽毛的酸诗,狐九咽了咽口水,真切道:“前两天有个史官告老还乡了,你要是愿意的话就顶了他的空缺,就是待遇不太好,包吃包住一个月才三颗红玛瑙珠。”

“没事,包吃包住就行!”我为了显示自己不贪财,特意掩去了红玛瑙珠的事儿,没想到狐九这脑瓜灵的,万把年里还真没给我发过额外工资。

我以为凭着我当年活蹦乱跳的性子,能在青丘住上三五百年的已经是奇迹了,没成想这一住就是五万年。在青丘的日子极其安逸舒适,每天除了看夜泽和狐九拌拌嘴,就是在屋子里抄抄佛经、看看书,和从前那种打打杀杀的日子比起来,实在是种享受。

时光把我消磨得没了一点戾气,连对上天的不公和对白尽雪的愤恨都捎带走了不少。如果不是偶尔提及,我都差点忘了曾经的这些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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