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五二章 蜜月和矛盾(1/2)
第六五二章蜜月和矛盾
马老师和雅虎签订了有名的“马三条”,协议内容可以说完全给马老师争取到了最大的优势。
一、雅虎虽然占有阿里巴巴40%的股权,但是只拥有35%的投票权,多余部分的投票权归阿里巴巴马云团队拥有。此条款有效期至2010年10月。
二、阿里巴巴四个董事会席位中马芸团队有两席,作为大股东的雅虎以及软银都只有一席,到2010年10月雅虎才有权获得与马芸团队等量的董事会席位。
三、在2010年10月之前,在任何情况下董事会不得解除马芸的阿里巴巴ceo的职务。
这份协议对于马芸来说完全是属于免死金牌,签订协议后,获得资金的马芸立刻向外宣布对淘宝网增加10亿元的资本,并且继续免费三年。凭借资金和免费的政策,四年后,淘宝网大获全胜,这场持续多年的战争最终以ebay败走中国收尾。看上去,雅虎入局,马芸获得资金以及赢得烧钱战,拿下中国c2c的江山,一切都是那么完美,阿里巴巴将会越来越强大,雅虎软银也会赚的盆满钵满。但是蜜月期过后往往就是分歧。
猛虎不束容易弑主这是自古已经就有的道理对于雅虎来说马芸是一头猛虎但是雅虎对其并没有什么有效的束缚手段,秦雄可不想以后也培养出一个像索尼一样的反骨仔,倒不是不信任马芸,当然了和马芸的关系也只能说是合作也无所谓太多的信任,里是里外是外秦雄分的很清楚。
当然了商场就是如此,外资并不是慈善家,阿里巴巴在那个时候就是一只会下鸡蛋的母鸡,最为阿里巴巴最大的股东似乎已经不满足只是分钱的角色了,在协议还没有到期的时候雅虎就准备对马老师动刀子了,而马老师也早就做好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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