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日不死(2/2)
周七郎竟让最后活着出来了,调息了好几天就好了,云!(跟现在的省略号一个意思!)
【原文】永乐间,吾苏娄门陈氏以婚礼燕客友人。
周七郎与焉,周隶籍织染局,时巨珰口行缶命来督局事,猝至郡,便拘集诸役人,周独不至。
珰大怒,遣数十人就往陈氏,即席擒周,兼录座客姓名,以闻上,怒复遣校尉特来通提席间宾主赴京,不问其故,都付宦者,令囚于一室,饿十日来说。
既而不及期,先后死以**独周一人乃不死,至第九日惫甚。
及夜监者谨点捡扃锁而去。
周卧于床,将三皷,倐见一人自床边出,近周前。
周强开目视之,乃其故父也!
昏昧之极,亦不省,其鬼父捧饭一大碗,兼有羔火肉之类谓周曰:“吾儿可快餐之!”
周恍惚间接而食尽,父乃不见。
洎天明周觉体渐强又告监者欲起登厕,监者惊曰:“汝何得今日反胜于昨乎?必有弊!”
周曰:“公视检门窻,纵有人何处入邪?”
监者亦无可诘,而期巳满,乃即引奏。
周竟得生还,调息数日始复云。
《志怪录》(明)祝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