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讨债(2/2)
甄法崇说:“你可以写个状子,我给你办。”(鬼告状)
缪士说:“我没有带纸,而且也不会写字了。”(那前文说的抄写,怎么抄的?画画吗?)
甄法宗就叫手下人取来纸笔,由缪士口授,说得清清楚楚,为他代写了一张状子。写完后,缪士拜谢后走了。
甄法崇就查问缪士的家人,他的家人说确有某甲欠一千石米硬不还的事。
于是就把某甲抓来,一审问,某甲十分害怕,立刻如数把米还给了缪士家。
【原文】宋甄法崇,永初中,为江陵令,在任严明。其时南平缪士为江安令,卒于官。后一年,崇在厅,忽见一人从门而入,云:“缪士谨通。”法崇知其亡,因问卿貌何故瘦,答云:“我生时所行,善不补恶,罹系苦,复勤剧理墨。”又云:(云原作去,据明抄本改。)“卿县民某甲,负我米千余担,无券书。悍不还。今儿累穷毙,乞为严勑。”法崇曰:“卿可作词。”士云:“向不赍纸,且又不复书矣。”法崇令省事取笔,疏其语,士口授,其言历历。词成,谢而去。法崇以事问缪家,云:“有此。登时摄问,负米者畏怖,依实输还。
(出《诸宫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