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鱼致祸(1/2)
唐朝中书舍人韦颜的女婿崔道枢,屡屡参加进士考试。
一年春天不第,回家到汉水之畔的住处。
因为淘井,从井里捉到一条五尺长的鲤鱼。
这条鱼的鳞和鬣都是金色的,它的目光射人。
大家见它不同于一般的鱼,就让仆人把它投到江里去。
崔道枢和他的表哥韦氏,偷偷地准备炊具,把它煮着吃了。
两宿之后,韦氏得病突然死去。
有一个穿碧色衣服的人把他领到一处府舍,这府舍很是庄严肃穆。
进门之后,他看见一个头戴金翠冠,身穿紫绣衣的女子在厅里据案而坐。
左右的侍者都穿黄衣,服饰打扮有如宫中。
有一个小官吏从后面拿着簿子领韦氏出来,来到廊阶之间,把簿子交给一个梳着双环的婢女,由她放到绣衣女子的桌案上。
小官吏又领着韦氏来到东厢房里的一处官署,审理杀鱼的案子。
韦氏把过错推到崔道枢身上,说:“不是我的罪过。”
那个官吏说:“这是一条雨龙。如果它潜伏在江河湖海之中,即使被人吃了,其实可以看出它不是凡品。只是前几天你们是从井里得到它的,崔道枢和你又不是愚昧之人,把它杀着吃了,只怕罪责难逃,但是你暂且回去,与崔道枢一起多做一些佛道功德之事试试,也许可以多少减轻一些罪过。从现在算起,十天之后我还去找你。”
韦氏忽然醒来,就把那官吏的话说给亲属。
亲属让崔道枢详细述说杀鱼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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