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台子(2/2)
这时崔祈丧妻才半年,没有妇女在家主持饮食家务,孩子年幼无人照顾,崔祈恳求李希仲将女儿嫁给他。
李希仲正赶上遭难,全家又要远行,女儿已经长大,就同意了这门亲事。
女儿有了归宿,他们一家准备继续往南走。
闲仪幼时在偃师所遇到的事情一开始已经毫无记忆了。
有一天忽然听到崔祈的家里有人大哭,派人过去一问,原来闲仪在哭。
李希仲赶忙过去询问女儿,闲仪领出来一个一岁的男孩说:“这就是花栏中我遇到的那个人所说的琴台子,从这以后,闲仪对琴台子备加爱护,为他起个名字,叫“灵遇”。
灵遇长大以后,做了陈郡太守。
【原文】赵郡李希仲,天宝初,宰偃师。有女曰闲仪,生九岁,嬉戏于廨署之花栏内。忽有人遽招闲仪曰:“鄙有恳诚,愿托贤淑,幸毕词,勿甚惊骇。”乃曰:“鄙为崔氏妻,有二男一女。男名琴台子,鄙尤钟念。生六十日,鄙则谢去。夫人当为崔之继室,敢以念子为托。实仁愍之。”因悲恸怨咽,俄失所在。闲仪亦沉迷无所觉知矣。家人善养之,旬日无恙。希仲秩满,因家洛京。天宝末,幽蓟起戎,希仲则挈家东迈,以避兵乱。行至临淮,谒县尹崔祈。既相见,情款依然。各叙祖(“祖”原作“相”,据明抄本改)姻。崔乃内外三从之昆仲也。时崔丧妻半岁,中馈无主,幼稚零丁。因求娶于希仲。希仲家贫时危,方为远适,女况成立,遂许成亲。女既有归,将谋南度。偃师故事,初不省记。一日,忽闻崔氏中堂,沉痛大哭。即令询问,乃闲仪耳。希仲遇自询问,则出一年孤孩曰:“此花栏所谓琴台子者也。”因是倍加抚育,名之灵遇,及长,官至陈郡太守。(出《续玄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