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淳风(2/2)
太宗相信了他的话,便派人前去守候。
见有七个婆罗门僧人从金光门进城,到了西市酒楼,上了楼,向店主人要了一石酒,端起碗来就喝,时间不长便把一石酒喝光了,于是又添了一石。
皇帝派来的使者走上楼来,宣读了皇帝的诏书,说:“现在请各位大师到皇宫去一趟。”
僧人互相看了看,然后笑道:“一定是李淳风这小子说我们什么了。
于是便对使者说:“等把酒喝完了,我们跟你一块儿走。”
喝完酒后他们便要下楼,使者在前面带路先下去了,当使者回头看他们几个时,僧人已踪影全无。
使者回去将以上情形如实奏禀皇上,太宗听后甚为惊异。
当初僧人喝酒时,并未交酒钱,但当店主收拾器具时,在僧人
的座位下面竟发现有钱两千。
【原文】唐太史李淳风,校新历,太阳合朔,当蚀既,于占不吉。太宗不悦曰:“日或不食,卿将何以自处?”曰:“如有不蚀,臣请死之。”及期,帝候于庭,谓淳风曰:“吾放汝与妻子别之。”对曰:“尚早。”刻日指影于壁:“至此则蚀。”如言而蚀。不差毫发。太史与张率同侍帝,更有暴风自南至。李以为南五里当有哭者,张以为有音乐。左右驰马观之,则遇送葬者。有鼓吹。又尝奏曰:“北斗七星当化为人,明日至西市饮酒,宜令候取。”太宗从之,乃使人往候。有婆罗门僧七人。入自金光门,至西市酒肆,登楼,命取酒一石。持碗饮之,须臾酒尽,复添一石。使者登楼,宣敕曰:“今请师等至宫。”胡僧相顾而笑曰:“必李淳风小儿言我也。”因谓曰:“待穷此酒,与子偕行。”饮毕下楼,使者先下,回顾已失胡僧。因奏闻,太宗异焉。初僧饮酒,未入其直,及收具,于座下得钱二千。(出《国史异纂》及《纪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