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28则(2/2)
郭亨
江宁考生郭亨,已卯年去考试。
未放榜时,其友杨生告诉他:“我近来做阴司判官,知道你该考中第五十七名。但你家中一婢女,被你强迫纳为小妾后,因为受气不过而死。她死了之后,多次来判官这里告你,你已经被天榜除名了。”
郭亨起初不信。
后知本房批卷老师已经推荐了,但榜上却无名,这才大生悔恨!
郭亨一生忠厚,只因此事不慎,而潦倒终身。
【批】按《功过格》讲:“留婢作妾,有三十种过失。”
其中的道理,讲了很多。若仔细揣情酌势,会发觉,不仅仅是三十种过失,而是有无穷的过失。
一般讲男女婚配,人虽贫贱,而各有所愿。
强纳人为妾,已违其本愿,而最尴尬难堪的是,少妇配老夫,又常遭凶悍正妻的嫉恨,由此心有怨气,郁郁而死。
遭此毒害的人,实为世间可怜悯者。
追究源头,都是因一人不能节制yin欲而导致。
至于妻妾之间,互相诟骂相争,中冓之事,丑秽难掩,潜在祸患,绝非一端。
◎明晋江许兆馨。戊午举人。往诣本房座师。偶过尼庵。悦一少尼。遂以势胁之。强污焉。次日。忽自啮舌为两断而死。
◎铅山人某。悦邻家妇美。挑之不从。值其夫病。天大雷雨。乃着两翼花衣。跃入邻家。奋铁椎击杀之。仍跃出。人皆以为雷击也。后遣媒求娶。妇因贫改适。伉俪甚笃。一日妇拣箱见衣。怪其异制。夫因笑而言其故。妇佯为言笑。俟出。即抱衣赴官。官论绞罪。绞之日。雷大震。身首异处。若肢裂者。
◎江宁生郭亨。已卯入场。未放榜时。其友杨生谓曰。我近为阴府判官。知君该中五十七名。汝家一婢。为汝收用。受气不得其死。屡来赴告。以此除君名矣。郭初闻之不信。及领卷出来。本房已入荐列。乃大悔恨焉。郭生一生忠厚。只因此事不慎。潦倒终身。
[批]按功过格。留婢作妾。为三十过。特以理而言也。若揣情酌势。则且有无穷之过存焉。盖男女之配。虽贫贱而各得所愿。强抑为妾。已违其本愿。而更有最难堪者。常有以少艾而事老夫。以娇柔而遭悍妒。齍恨衔怨。郁郁求死。遭此毒者。良可悯也。要其所自。则以一人之不能制欲而然。至妻妾之闲。诟骂相争。中冓之事。丑秽莫掩。患非一端。入非万不得已。慎毋以此造无穷之孽也。《寿康宝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