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女报仇(1/2)
官员奸污仆人之妻,处罚不过取消俸禄而已。
这是因为主仆经常生活在一起,难免亲昵,关系暧昧难以判明是非。
法律从细微深远处着想,就是防止上生产诬陷或反咬一口的风气。
但是如果强**污,阴曹的处罚是很重的。
戴遂堂先生说,康熙末年,有一世家子要挟奸污了仆人之妻。
仆人怨气郁结,得了噎膈症。
当时妻子已怀孕,仆人临死前用手摸着妻子的腹部说:“是男还是女?能为我复仇吗?”
后来妻子生一女儿,长大后又聪明又美丽,世家子又把她纳为妾,生一儿子。
但世家子得了消渴病,不久就死了。
这个妾却**不已,终于搞到打官司的地步,大损世家名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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