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妇劫女(2/2)
官吏无可奈何,判决不应定重罪,只处以杖责,但纳钱赎打就可以了。
这事大起大落,稍纵即逝,这老妇也是迅捷如神。
安静涵沉,她携女夜逃时,用三辆车载着其他妇女,加上她自己,共分四路走,因而不知她到了哪里。
她又不走官道,横斜曲折,叉路中又有叉路,因而也不知她往哪儿去了。
况且晓行夜宿,一天也不停。
等那女子分娩时才租借住宅,所以也查不出所停留之处,她的心计是很周密的。
女儿回来后,父母不让进屋。
她便与老妇一同抚养孤儿,而且不再嫁人。
因为她当初私通,因而在表彰典籍中没有她的名字,这儿也不便写出她的家族了。《阅微草堂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