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乙(2/2)
王乙被砍三斧,背后有门,早已钉死了,忽然有两个人,从门进来扶着王乙投入水中,岸下水深,又把他投到岸边,虽然全身是血,却不很疼痛。
走了十多里,到了一草屋,大声说被贼劫了。
房中的人收乙进屋,把他关了起来,就报告到县里。
官人带王乙到被劫之处,看见岸高几十丈,才知道是神咒的力量。
以后五六天,汴州抓到了贼,问缘由,贼说:“当时烛光忽然暗了,便不见了王乙,不知去处。王乙身上虽然被砍有了创口,但没有损伤大骨头,不久就好了,象以前一样。
这是持念如意轮咒的功劳。
【原文】王乙者,自少恒持如意轮咒。开元初,徒侣三人,将适北河。有船夫求载乙等,不甚论钱直,云:“正尔自行,故不计价。”乙初不欲去,谓其徒曰:“彼贱其价,是诱我也,得非苞藏祸心乎!”舡人云:“所得资者,只以供酒肉之资,但因长者,得不滞行李尔。”其徒信之,乃渡。仍市酒共饮,频举酒属乙,乙屡闻空中言勿饮,心愈惊骇。因是有所疑。酒虽入口者,亦潜吐出,由是独得不醉。洎夜秉烛,其徒悉已大鼾。乙虑有非道,默坐念咒。忽见舡人,持一大斧,刀长五六寸,从水仓中入,断二奴头,又斩二伴。次当至乙,乙伏地受死,其烛忽尔遂灭。乙被斫三斧,背后有门,久已钉塞,忽有二人,从门扶乙投水。岸下水深,又投于岸,血虽被体,而不甚痛。行十余里,至一草舍,扬声云:“被贼劫。”舍中人收乙入房,以为拒闭。及报县,吏人引乙至劫所,见岸高数十丈,方知神咒(原本“咒”下有“明”字,据明抄本删。)之力。后五六日,汴州获贼,问所以,云:“烛光忽暗,便失王乙,不知所之。”一疮虽破,而不损骨,寻而平愈如故,此持如意轮咒之功也。(出《广异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