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违背情理(2/2)
但我却以为,天下最可耻的,莫过于违悖情理。
不问是非曲直,只求自己的下属不败于人,还要以此为荣,果然值得引以为荣吗?
过去,我手下曾有位属官,千方百计袒护他的胥吏头目。
我开着玩笑对他说:“我们这些人死后,当各有一篇碑志,以便盖棺论定,如果撰文者奋笔疾书道:“公秉正不阿,于所属吏役,犯法者一无假借。人们必定以此为荣,估计您也会以此为荣的。如果撰文者奋笔疾书道:“公平生喜庇吏役,虽受赇法,亦一一曲为讳匿。人们一定会以此为耻,您也会以此为耻的。那么,您现在为什么以耻为荣,以荣为耻呢。”
先师董文恪曾说:“凡不能载入个人履历的事,是绝对不能做的。”
这话诚然可信啊。《阅微草堂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