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平头哥与驼鹿(2/2)
尝试对其中一只体型偏大的平头哥下达了游走选项,这只平头哥立刻变得兴奋起来,手舞足蹈的的在原地上窜下跳。
“这【驯兽】技能也太强了吧。不愧是游戏里最贵的技能,看来这20技能点不亏啊!”抚摸着两个乖巧的小家伙,赵煜决定给他俩起名字。“从今以后,你们就叫阿毛和阿呆了。”
两个小可爱也挥舞着爪子,似乎认可了这个名字。
“好了,我们走,我们走。”看着天色渐暗,虽然没找到坐骑,但收获了两个小玩伴,也算是没白来,把两个小家伙放在臂膀上,对它们下达了静止命令。然后原路返回,如果说白天赵煜还有和狮子老虎五五开的能力,那晚上恐怕就得九一开了,赵煜唯一的胜算还得是狮子飞扑,他算好距离躺倒,用刀顺势划开它的肚子。不然,黑夜中的猛兽才是最可怕的。
一路跑回了果园,那些猴子见到赵煜就跟老鼠见了猫一样,也不敢发出尖叫,只能在树后瑟瑟发抖。
所以说,对付这种欺软怕硬的东西就得比它还硬才行。不给它一点教训,不然它会一直追在你屁股后面狺狺狂吠,像极了仗势欺人的恶犬。
顺利通过果园,赵煜继续带着阿毛阿呆往回赶,当路过一个棕榈树时,他的目光被树后一个高大身影给吸引了。
这身影有两米多高,体长近三米多,庞大的体型在树边格外显眼,它的身形体态和骆驼很像,脊背上有弧度,但没有驼峰,头顶有着一对巨大无比的角,看起来威风凛凛,很不好惹。
见到这个巨大的动物,赵煜的心情从不错变成欢喜,有了这个巨兽,谁还要角马啊,就这大长腿,跑上一小时也不会累。
这种动物叫做驼鹿,是世界上最大的鹿类生物,赵煜曾有幸在动物园看到过一只,那只驼鹿据说是从北美引进过来,身高比犀牛还高,体重最高可达一吨,比乡下最健壮的牛还要重。坚硬无比的角可以在疾驰中撞破一辆货车。而那只驼鹿和眼前这只比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
这只驼鹿体重至少也得有一吨半,光是腿就比一般驼鹿粗上一倍,简直就是驼鹿中的巨无霸。驼鹿生活技能强大,游泳对它来说都是小意思,它甚至能潜到五六米以内的水中去吃水草,甚至许多人都亲眼目睹驼鹿横渡江海,所以在华夏被称为“避水金睛兽”。另外,它的奔跑速度也不慢,最高时速能达到55公里,已经可以比肩正常的机动车速了。这样海陆两用的高级坐骑哪里去找。
赵煜双眼放光的看着正在悠闲吃草的大驼鹿,用手拿出了一大捆结实的滕绳,这这驼鹿坐骑,他要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