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天命 第七十四章 没我在,你不行(1/2)
番禺城作为顺天王朝北方边境的唯一重城,常年受到北方蛮人部落的进攻,千百年来从未被攻破过一次,其地理位置和军事意义都妙不可言。
番禺城作为牢不可破的一座城池,自然有它的道理,城墙都是由巨大青石块混合的草木浆垒砌而成,外面还附着了一层严严实实的夯土,看上去不太美观,但却很牢固,据说大型弓弩,都无法刺进墙体。再加上外围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开凿出来的护城河,使这座千年古城变得更加坚不可摧。
这些天来,番禺城全城戒备,对于生活在这里的老百姓来说,已经算不了什么了,在这两年时间里,谁叫那北荒蛮子不安生呢?三天两头就来袭扰,也没看见他们得到什么便宜,总之烦人得很。
可这一次似乎有所不同,十几天前,一名俊俏将军带领十万铁军气势汹汹的进城而来,当时场面极其惊人,哪怕是常年居住在这军镇要塞的百姓内心也都为之一颤,他们从未见过如此年轻的将军,以及如此森严的军队。
据说那名将军林华润就是传言中的战王,当时引来了无数人的围观,叫的最欢,喊得最热闹的并不是那些热血的粗野壮汉,而那些极富阴柔之美的女子,对于这位大将军,倾心已久。
林华润可不只是有战王的称号,还是天下公认的第一美男子,其长相标致,身材适中,并不像其他将军那般五大三粗,如此一般的妙人,凡正常一点的姑娘,见他一眼恐怕便永生难忘。
唯一可惜的是这位林大将军早就有婚配,据说他那位夫人是标标准准的农家女子,喜欢下地耕种,长相基本上和漂亮美丽无缘,可怎奈振林大将军目光独特,偏偏独爱他家糟糠之妻,早已扬言此生绝不纳妾。
这位受万人敬仰的林将军,出门在外必定带两样东西,一是他家夫人,二是一口血红色的棺材,据说还有一个特殊的爱好,每逢生死大战,总要独自躺在棺材里,细细思量一番。
带棺材上战场,本就不吉利。可林将军偏偏如此,基本上战无不胜攻无不克,随后就居然受到了众多将军的效仿。
战王都率军前来,亦如既往的带着一副棺材,恐怕这一次要进行一场大战,常年居住在这里的百姓反而是最兴奋的,他们从来都不害怕战争,如今就战王前来了,那还有什么好怕的?一个个都是一副惹祸不怕事大的模样,整日嚷着砍死那些北荒蛮子们,一个个都生怕不打仗似的,极想挑起战争。
反正打得赢,还怕什么?要打就打,还磨磨唧唧干嘛?就连七八十岁的老汉都是这副态度,可见这里的百姓是何其的自信,可见边关的情况何其的动荡。
这些天,他们也听见了许多有关灭世之子的传言,总之反应就是一个字,骂,破口大骂,至于真正敢付出行动的人,基本上没有一个,反正骂人又没有危险,反而骂到了一种境界,还能闻名天下,何乐而不为呢?
灭世之子到底长得如何?反正又没几个人知道,他会在哪里出现?也没人知道,那还怕他作甚,动上嘴皮子,骂上几句又不会死人,至于那人到底能不能被消灭?他们都想着天下高人众多,哪轮的到自己去动手。自会有人消灭他的。
若是口水能杀人,墨泪恐怕早就死透了,若是唾沫星子能叠加,墨泪恐怕早就淹死在口水的汪洋中了,总之是死的不能再死的那种。
此时此刻,墨泪已经离那座千年不破的番禺城只有五里的路程,若是情况顺利,数个时辰之后,便能进城。
墨泪前几天落脚在一座小镇中,就已经知道自己的身份被传染开来,当时听着那些人的描绘,简直是要将他口中的饭都笑喷出来,尽管没一句好话,但那些人描述的也忒生动形象了,简直把他描述的比恶鬼还要恶鬼。
当时还有几位商客前来搭讪,墨泪也丝毫不客气,踮起脚尖,便是破口大骂灭世之子,让那整个客栈的人惊讶的齐齐鼓掌,都夸在他是除魔卫道的英雄,说他高风亮节,不畏生死,乃是天下少有的忠义之士。
墨泪当时听了之后,心中一阵冷笑,若是让他们知道自己就是他们口中应该要拉出去千刀万剐的灭世之子,他们该会有何想法?
直到此时,墨泪还是感觉唏嘘不已,心中想着自己成了天下第一名人,估计还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那种,能在如此小小年纪如此臭名远播,也真是承蒙上天眷顾了。
在他思念之间,马车便已经停在番禺城外二里处,城内有人送来快报,要求就地隐藏踪迹,明天早晨才进城。
还好并没有继续向前赶,不然早该被发现了,现在番禺城及其戒备,过往人群都要一一查询,想要蒙混过关入城,确实该好好筹备一番。
说来也巧,在这茫茫的荒凉之地,远处居然还有一家客栈,都是有土堆砌而成的四四方方的平房,北方的风沙极其大,可谓是莽莽沙尘冲天起,徐徐风暴平地流。
分批进入那小客栈,似乎并没有引来太多人的注意,简单的吃过一顿饭后,便走进了客房,所谓的房间,不过就是一块空间里放着几块土块和几块木板搭成的一张小床,就连一个窗户都没有,四周极其阴暗,还有一股令人作呕的霉味。
实在没办法,这里太过于荒凉了,若是到了大风季节,像这样的小屋随时都有可能被风沙吞没,因此在这里开店属于亡命的买卖,像刚刚那样一间客房,居然比某些大城镇的豪华客栈还贵。
这里的客栈老板是一位年过七旬的老头,从小便生活在这里,一生有两个儿子都为国捐躯了,本该获得一笔丰厚的抚恤金,甚至可以用那笔钱去番禺城颐养天年,可他实在怀念这个地方,因此直到现在还居住在这里,经营的这家独门生意的小店。
之所以要收那么贵的房费,并不是因为他太爱钱财,而是因为他向来是看人收费,尽管墨泪穿着不怎么样,可抵不过他那辆豪华马车暴露他富贵的身份,因此老板张口要价,独门独户的生意,他岂能还价?难不成还想于风沙为伴,晚上随风起舞不成。
被狠狠宰了一刀的墨泪,并不觉得怎么心痛,这种糟糕透顶的客房对墨泪来说算不了什么,比起昏暗之崖的危机四伏,这里不知道好上多少。
缓缓的躺在床上,生怕那不牢靠的木板,突然垮塌,结果比预想的好很多,并没有垮塌的迹象,只是凹凸不平的床板膈应的他背后生痛,小心翼翼的翻个身,都会发出嘎吱嘎吱的声响,床上的棉被只要一番动就能在微弱的油灯下,看见一片灰尘,潇潇洒洒地飘荡。
尽管隔着厚厚的土墙,还是能听见外面风沙肆虐,这里的狂风可就是真正的属于北方的风刀子,卷起的风沙刮在人的脸上,磨的人脸发辣,因此这里的人出门大多数都会裹上厚厚的面纱,遮挡风沙,也因为这里的风土,这里的人长得异常粗犷魁梧,大部分人都皮糙肉厚,皮肤黝黑。
刺鼻的霉味,昏暗的光线,简陋的板床,以及脏兮兮的棉被,这些都抵挡不住墨泪浓浓的睡意。按照苟剑的一句话来说,天大地大睡觉最大,不睡好,哪有力气逃避追杀。若是吃饭时,估计苟剑又会换上另一番说辞,天大地大吃饭最大,饭不吃饱,哪有力气跑路,简之他那番话依照任何情况而定。
没过多久,墨泪真睡着了,有史以来第一次睡觉打鼾,虽然声音极小,但也算是大姑娘出嫁头一回,算是一件奇事吧。
深夜时分,番禺城内,东南一角已经处于整座城内最偏僻的地段,一座大宅门前,缓缓地停下了一辆马车,墨天折从车上走了下来,见到眼前的府邸,叹息一声,静静摇头。
透过皎洁的月光,见到前方府邸规模也是宏大,怎么也该是一座大户人家,可门前杂草重生,围墙破破烂烂,给人一种颓败之感。
墨天折走上前去,敲开大门,在门后面,探出了一颗头颅,东张西望像做贼一般,确定四下无人之后,一把将他拉了进去,急忙将大门合上。
墨天折无奈的摇摇头,叹息道:“五弟啊,这么多年还一点未变,如此小心谨慎的性子,到底是像谁呀?”
被墨天折唤做五弟的男子就是当今陛下的亲兄弟,怎么也算是一方王侯?可在整座城内基本上没有人知道他的存在,所谓的低调,他也算是发挥到淋漓尽致之境。
尽管出生皇家,他是最小的一位,从小备受欺凌,因此养成了他那自卑小心的性格,也许是性格使然,他几乎从来不抛头露面,甚至是和家中下人们说话,也会有些紧张,有时候一紧张连话都说不利索。
还好他娶了一位贤惠的妻子,基本上家中大小事务全由妻子传达命令,他永远喜欢做那个幕后之人,憨厚的外表之下,除了有着一颗自卑胆小之心,心中却还是极其善良,家中大部分的钱财都拿去救济贫民了,更为可贵的是他不求回报,基本上整个天下都没人有人知道他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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