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第七节 (起点第二百三十一章)(1/2)
“……
第五条、学习期间甲方按本协议约定对乙方进行操行的量化考核。学习期间,甲方为乙方量化考核基本操行分为100分,量化考核实行倒扣分制考核。扣分细则如下:
扣分项:扣分值
上课迟到(20分钟内):2分/次
早退(20分钟内):2分/次
上课睡觉:2分/次
上课玩手机:2分/次
拖欠作业:1分/次
旷课一节(迟到超过20分钟):3分/节
事假超过12节:2分/节
病假超过12节:1分/节
寻衅滋事、打架斗殴:20分/次
晚归(23:00后不在寝室):2分/次
夜不归寝(未假通宵不回寝室):20分/次
培训期间饮酒:5分/次
在教室、寝室吸烟:1分/次
课后时间打牌(放假除外):1分/次
课后时间进网吧(放假除外):2分/次
课后时间进酒吧、ktv、茶楼、夜店等娱乐场所(放假除外):20分/次
甲方在培训学习期间对乙方按本条规定进行考核时,应当制订专门的考核表,在因上述原因要扣减乙方的量化考核基本分时,甲方应向乙方指出,并短信告知乙方监护人。
第六条、甲方责任及违约责任: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