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二十四章 RSA算法(1/2)
时间来到了1976年,两位美国计算机学家威特菲尔德·迪菲(whitfielddiffie)和马丁·赫尔曼(martinhellman),首次证明可以在不直接传递密钥的情况下,完成解密。这被称为“diffie-hellman密钥交换算法”。
dh算法的出现有着划时代的意义:从这一刻起,启示人们加密和解密可以使用不同的规则,只要规则之间存在某种对应关系即可。
这种新的模式也被称为“非对称加密算法”:
(1)乙方生成两把密钥,公钥和私钥。公钥是公开的,任何人都可以获得,私钥则是保密的。
(2)甲方获取乙方的公钥,用它对信息加密。
(3)乙方得到加密后的信息,用私钥解密。
公钥加密的信息只有私钥解得开,只要私钥不泄漏,通信就是安全的。
就在dh算法发明后一年,1977年,罗纳德·李维斯特(ronrivest)、阿迪·萨莫尔(adishamir)和伦纳德·阿德曼(leonardadleman)在麻省理工学院一起提出了rsa算法,rsa就是他们三人姓氏开头字母拼在一起组成的。
新诞生的rsa算法特性比dh算法更为强大,因为dh算法仅用于密钥分配,而rsa算法可以进行信息加密,也可以用于数字签名。另外,rsa算法的密钥越长,破解的难度以指数倍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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