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网 > 历史军事 > 我比崇祯大一岁 > 第二百七十二章:要钱不要命

薛麻子团伙的总人数接近五千,只有八千石存粮,肯定不能维持到明年秋后。

薛麻子也是采取区别对待的方式,只有精锐青壮年才能够吃得饱,喽啰们的家小妇孺基本上是一天两顿粥而已。

黄毅颁布了既往不咎的命令,并且从薛麻子团伙中挑选出三百六十战斗技能、骑术过得去的青壮年纳入辅兵。

特批刘金栋、疤子、二愣子等等二十四个弓马娴熟的青壮年成为兴和军正兵。

认赌服输,二愣子被留在亲卫队倒夜壶,但是他没有怨气,因为当上兴和军正兵,谈不上天天吃肉,隔天吃一回还是做得到的。

黄毅剿寇的主要目的是搞钱粮。

薛麻子团伙的保护伞倒霉了。

监军大太监王坤差一点激动哭了。

半个多月了,王坤和刁得宝、李来福每天都在行军、干杂活儿,睡得比狗晚,起得比鸡早。

他们三个穿鸳鸯战袄,吃杂粮饼子,喝糊糊汤,三天都吃不着四两肉。

忽然间王坤就领到了亲自抓捕审讯七个通匪大地主、大乡绅的任务,重新穿上了皇帝赐予的蟒袍。

黄毅跟王坤明说了,兴和军已经剿灭盘踞晋中的一股巨寇,发现了跟巨寇勾结的几个大家族。

接下来由王坤带领锦衣卫和兴和营将士们去抄家抓人!

依旧是本着要钱不要命的一贯原则!

要求王坤把通匪一案审理清楚,办成铁案上奏朝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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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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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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