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玫瑰色的梦(1/2)
一
那是八年前的秋天,马上就要中秋了,天气薄凉的怡人,我从教室自习后回宿舍,在一个楼侧拐角处,一个女生骑着单车风驰电掣的过来,唬了我一跳,她也有些懵。
虽然她急刹车,可我的小腿还是擦破了皮,有血往外渗,她看到后有些过意不去,问我怎么样。我摇摇头,没说话,只是低着头掏出纸巾擦着。可能她觉得我有点书生气,也许爱看书,就从包里掏出一本书递给我,说,送给你吧,算是我的补偿,新买了不久的《叶芝诗集》,我读过了,本小姐轻易可不送人东西呢。
这时我才抬头看清了她,美的惊人:长发又黑又直,身材高挑婀娜,眉目含笑,一本装订精美的书夹在她的纤纤五指里递到我的面前,别说是我,想必任何男生都难以拂逆吧。我接了过来,脸蛋红到了耳根——烫。疾走出好几步后,才敢回头看她,这时她却不知道拐哪去了。我翻开了书,有淡淡的香味飘出,扉页上写着购书的时间和地点,还有她的名字——黄兰,我心想,果真是兰花一样的美人。
这种浪漫邂逅在校园或韩国肥皂剧里不知上演过多少遍,两人不期而遇,骑车撞人,然后一方给予另一方点东西补偿,另一方再去表示感谢,接下来应该是互相爱慕,然后缠绵悱恻,你侬我侬,是初恋,或痴情什么的。
可我这次不是。
菁菁校园里,爱情*着每一个人儿,黄兰至少是个系花级的人物,追求者能组成好几个足球队了,而我遇到她的时候,她正和一个旅游管理专业的帅哥热恋,出双入对于校园里,怎么看怎么是一对璧人。
又一次从自习室出来,我看到黄兰和那个帅哥在停车场取车,想到我的只是皮外伤,根本没什么大碍,人家却送我本新书,而且我当时居然笨的连句谢谢都没跟人说。念及此,我走了过去,叫了声黄兰,他们一起转身看我,她问,你是谁?
我有些尴尬,也许是我太平凡了,放在人堆里很难再找出的那种,她没认出来我,我随即从书包里掏出《叶芝诗集》,并晃了晃,我说我是佟山,谢谢你送我的书。
她看到那本书后想起了我。哦,佟山,你是佟山。上次真不好意思,我一向行事都毛毛躁躁的,这不现在出行都叫我男朋友带着我了。那个男孩子有些不耐烦的催起她来说,走吧走吧,快点去食堂,一会儿上课的班级放学了就挤了。
他的声音浑厚嘹亮,停车棚内本就笼音,所以更显得回荡鸣响。我想这是爱情滋润的,因为后来遇到他时,他的声音和现在完全两样。
她的男朋友叫常风,我的平凡相貌显然对他形不成任何挑战,反而让他趾高气昂,甚至,与我相比,让黄兰更觉得惬意。他高大挺拔,在旅游系又是先考得导游资格证的为数不多的一批人之一,所以也算是佼佼者了。由于形象气质好,兼有口才,所以他经常被社会的商业演出请去做主持人。
和他比起来,我身上有着的只是浓浓的书卷气,我感兴趣的是曹雪芹、叶芝,他钟爱的是美罗、邦威。
幸福就像花期,缤纷开到了酴醾。我的心事无人懂,没人知。那个女子撞到了我的腿,她也撞进了我的心里——我爱上了黄兰。还记得那天她站在秋日的暖阳下,长发随风飘然,发香似乎都能把蝴蝶招引来,高挑靓丽的让人不敢直视,后来我无意间再次看到香港第一代玉女掌门人周慧敏,才终于晓得我为什么如此爱恋黄兰,因为她,亦有着那么清澈如水的眼神。
我和黄兰偶尔还会在自习室遇到,有时她和男朋友在一起,有时是一个人,这时,我知道,那个男生准是又赶场子演出去了,而此时的黄兰也是寂寞的吧。
渐渐地,我和黄兰熟络了。为了能和她多聊点,我读遍了叶芝所有的诗歌,我知道黄兰喜爱他的诗,当她想找人交流时,就会给我发短信,说,佟山,我们到楼顶谈叶芝去。
二
那个楼顶没有什么太特别的,只有几个吊灯,还有一些青草,穿过那几丛青草,我看到了婷婷玉立的一位女孩儿。风吹着她身上的香味飘了过来,我有些醉,感觉像是在做梦。
佟山。她叫了我一声。
黄兰笑嘻嘻的望着我,干嘛呢?
我知道是我看痴了。
接下来的聊天她多半心不在焉,谈话中十句有八句也是和常风有关,剩下的两句才给了可怜的叶芝。
常风是那种几乎会电倒所有女生的美男子,他的坏笑想必能把任何女孩子的防线摧垮。黄兰自然也是没逃掉,或者她干脆就没想逃,并乐此不疲呢!
有一天黄兰托我办了件事。
常风的生日快到了,黄兰说。你觉得我送他点什么好?
我想了想,说,男生可能喜欢足球、篮球、领带、皮鞋之类的吧。说实在的,这是我自己的想法,是我喜欢的东西,只不过没女生送我罢了。我一向打扮的简单,灰色上衣,牛仔裤,运动鞋,怎么看都是学生气十足。
那时,我并不知道女孩子喜欢潮流前卫的男生,甚至浑身有香水味的男生。常风每次在校园里出现,造型都跟明星似的:发型新颖,衣着时尚,香气扑人,我闻到时几乎都快打喷嚏了。可是,黄兰喜欢,我真有些质疑,这是喜欢叶芝诗歌的女孩子应该喜欢的男生吗?
我继续提了几件几乎可以满足所有男生要求的东西,她只是笑笑。如果是我的生日?呵,我的生日——这念头倏的一闪。她会送我礼物吗?虽然我的生日特好记住——平安夜那天。尽管我不经意的对黄兰说过,也许她根本就没放在心上,想到这,我的胸口不禁一酸。
她听完我的提议后,还是笑着摇了摇头,说,你的提议都太没创意——不好玩,佟山,我想到个比较特别的礼物。
是什么?
剃须刀。常风经常演出,总不能是胡子邋遢的形象吧,上次我看到他剃胡须,那个剃须刀有些陈旧了——不好用,所以想给他买这个,我不方便去买,因此请你帮忙。
我的天啊!这个是挺特别的,好体贴的女子,我想。黄兰的声音真的好动听,随风飘进我的耳际,痒痒的,舒服受用的很。我不由得抓紧了手中握着的书页,那一页纸已经被我握的有些皱了。
她细心的嘱咐我,买什么牌子的,在哪条街上的店是正宗,原来她早已打听清楚了。
我还记得,她塞给我两百块钱,是她暑假做化妆品促销赚来的,然后又嘱咐我一遍。
我说,请放心吧,我肯定比给自己买还要精心的去选。
她转身走的时候,我的眼泪盈满了眼眶,胸口酸的发疼。
亲爱的黄兰,你知道吗?我有多么的喜欢你,你却要我为你做这种事情,你知道我在受着怎样的委屈。
三
可是爱就是这样,如果爱的真、爱的深,便只会乐于奉献,而不在乎索取,即便会有更大的委屈等着你。
不久,常风在苏州大学演出时,与一个韩国女留学生纠缠在了一起。黄兰跑去找那个外国女人理论,话没说三句,打了起来,结果,黄兰被撕破了衣裳,脸也留下了好几道抓痕,我去看她时,她正凄然地望着窗外,窗外的秋阳正耀眼,树叶正被风一片片的吹落。她看到我,委屈的靠在我肩膀上——哭了。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黄兰哭,梨花春带雨的,让人忍不住怜惜,她问我,为什么她这么爱常风,他却要移情别恋?
我不知该说些什么话安慰她合适,所以只是轻轻的拍着她的背,感觉此时的她就像头受伤的小羊羔,很无助。我看着她望向窗外的眼睛,美丽的像两潭清幽的水,我是最不能抗拒女人的眼泪的,我在心里暗暗发誓,黄兰,我愿意保护你一辈子。
在黄兰失恋的这些天里,我带着她去苏州的那些老街小巷玩,青石板路,粉墙黛瓦,门户上有铜环,有时我调皮的上去扣两下,然后和她一起撒腿跑开,这些小恶作剧引得她咯咯直笑。我给她讲唐伯虎,讲范仲淹,讲苏舜钦与沧浪亭,讲文征明与拙政园,对于一个北方女子来说,这些的确有些新鲜,当我讲这些苏州旧事时,黄兰看着我说,你真像一个在苏州住了上百年的男子。
有时我会拉着黄兰去喝酒。借酒浇愁几乎是一切不如意之人的首选,虽然结果往往适得其反,可人们却乐意享受这暂时的麻木。醉了我就带她逛观前街,我们曾在冬天的观前街走了一夜。苏州的观前街总是那样繁华璀璨,古朴与现代交相辉映着,我和黄兰走在其间的时候,我望着她,我用眼睛告诉她:黄兰,我现在站在苏州人口最密集的地方向你表白——我真的爱你。
真的,我爱她。虽然她不爱我,她的心里一直挂念着的人只有常风。
平安夜的那晚,我们又醉了。
十二月二十四日,我们坐在石路美食街的一个小饭店里喝酒,我们喝的是那种江南黄酒,一人一瓶,一瓶半斤,此时是午夜十一点,再过一个小时就是我的生日了,呵呵,我居然出生在圣诞日,想想,都不禁莞尔。
外面人头攒动,轻歌曼舞,年轻人最爱过这些洋节。忽然,零点的钟声响起来了,这时,黄兰对我说,我送你一件生日礼物。
原来,她居然记得我的生日。
看着我,她说。
我望着她,只见她将纤纤玉指放到了自己的双唇上,然后又在我的嘴上一碰。
我的身子微微的颤抖,只觉得头皮发麻,浑身*,在圣诞的钟声里,我收到了迄今为止最撼动心灵的生日礼物,仿佛我又重生了一回。
那晚,我牵着她的手走了一夜,只觉得她的手好滑,好细腻,终于明白了什么叫肤如凝脂,然而我们没有谁提到爱,也没有谁提到不爱。
天冷得很,风刮着,空气潮湿的冻人,在苏州的寒夜里,我的心却在燃烧,炽热的想喷发火焰。
仿佛是看到了生命的春天,一个浅浅的*驱走了我所有的严寒,亲爱的,亲爱的,我在心里默默的念着。
四
可这近乎梦幻的童话只有一夜,第二天,我接到了黄兰的短信,她说,走,跟我去接常风,他回来了。
他回来了,他被韩国女人抛弃,不过是跟人到济州岛渡了一个假,然后就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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