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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盛夏光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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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说,即便是再相见,我亦不会宽恕。此时的安已经没有了少女时凛冽的神态,但目光依旧透露着桀骜。望着远处波光粼粼的水面,安终于慵懒地笑了笑。盛夏的阳光打在她光洁的侧脸上,竟然恍若隔世。

此去经年,已是十载光阴。

那时的安有着突兀的锁骨和凌厉的眼神,十七岁,已是大人们眼中的问题少女,抽烟,酗酒,早恋,所有的孩子都不愿接近她,除了我。我们住的地方只隔着一站的距离,而我的终点站永远是她的下一站。每次我都能在17路公交上碰见她,叼着一袋牛奶,站在那里随车摇摆。我总是把她拉到自己的位子上然后给她送上吸管,安也总是把吸管扎在椅子的栏杆上。我们老是一起抱怨上学的路真慢。

可在学校里我和安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至少在别人看来。我成绩优异,品行良好,每次考试都拿前三,而安不拿倒数前三已经是奇迹了。在那个以分数为标准的世界里,安完全是被老师所忽略的一个。他们唯一想起她的地方就是又逃课了又打架了才会以反面教材被人提及。我很不喜欢这样的老师,尽管在他们眼里我是彻彻底底的好学生。

安突然离开的那一天没有任何征兆,一点都没有。她在家里给父母留下字条:我去流浪,你们别来找我。之后这件事在学校里炸开了锅,所有得家长和老师都因此而庆幸,关于安的种种流言在一段时间甚嚣尘上不久又泯然不见。是的,没有任何事情比高考更剥夺人的话语权。可是不管你去了哪里,我仍旧会想你的,安。

很多年后,当岷坐在宽敞明亮的工作室里,靠音乐和咖啡来打发掉大段无聊的时光时,他仍会想起那个身材瘦弱眼神挑衅的女子。

认识她是十年前的事了,在那个疯狂的舞台上,所有人都被他们的演出征服了,一起笑着叫着流泪。炻乐队因为这次的初试锋芒而在地下摇滚界崭露头角。大家很高兴,砸了贝斯又砸了吉他。那个看似还未成年的女子以一种侵略性的姿态出现在他的眼前。

你敢和我拼酒吗?

岷看着她挑衅的目光,叫来一箱啤酒,然后不由分说地往嘴里灌。于是她也一瓶接着一瓶,在周围人的起哄声中,慢慢的倒了下去。

他没有做君子,她的双手*在他的臂膀上,他的身体很快就覆盖了她的身体。于是,在那间黑色的地下室里,粗暴的占有与放肆的*集结纠缠,最后化作一滩鲜红的血迹。

醒来的时候,看着她美好而繁盛的身体,他竟感动得流出了眼泪。

于是,岷知道了她叫安,并在那一瞬间爱上了这个迷离的女子。

安的声线极好,有着空灵而缥缈的嗓音,几乎在她开口的一刹那,他们毫不犹豫的决定让她担当炻的主唱。自从有了她的加入,乐队状况一天比一天好,越来越多的酒吧邀请他们过去驻唱。安就这样粉黛不施,苍白落寞的表情,在暧昧喧嚣的舞台上歌起声落,岷仿佛觉得她是不属于人间的女子。她的孤寂,她的决绝,她不属于任何一个人,亦不属于这个世界。

再次见到安是六年后。我在南京的一所工科院校上学,繁忙的学业,平静的生活,让我无暇顾及贫乏的精神世界,只使在心里默默地牵挂着。期待奇迹出现,我们能够重逢。

是她找到的我。彼时,她已从上海的*中走出来,问我家里要了我的地址,然后直奔了过来。我已是不好形容见到她那一刻的感受,她浑身充满了烟火气息,有着与同龄人不相称的低调性感。

千言万语,掩饰住心里莫大的惊喜,开口却只问了一句:你还好吗?

我不好。安像一个历经沧桑的老人跟我讲了这些年的遭遇。

她离家出走时才十七岁,在上海遇见生命中的第一个男人,一个摇滚乐手。他们一起生活了五年,五年可以改变很多事情,比如人,比如爱。

安在乐队里做了主唱,辗转于上海的各个娱乐场所,物质生活的极大丰富却依旧充裕不了骨子里的寂寞。岷很爱她,她也用尽了自己全部的爱,甚至为他堕过三次胎。可是一切在那个炎炎的夏日被改变,她们的乐队终于等到了成名的机会。一个台湾的音乐制作人要给他们出唱片,这是所有摇滚乐队脱离地下的唯一途径,但前提是要答应那个制作人一个无耻的要求,让安陪他睡觉。

岷没有拒绝,他们太需要这个机会了。乐队做了五年,耗尽了所有的热血青春,再不出头就会永远死于地下。那么,牺牲一个人也被认为值得。

罪恶在那天夜里阴谋进行,她被所有人背叛。筵席上和那个制作人喝了很多酒,然后醉倒在当场,第二天醒来发现在制作人的房间。所有的一切,至此她全部看穿。她疯了一样厮打着岷,他只能哭泣着恳求原谅,最后两人抱头痛哭。

但安没有离开乐队,她不知道自己离了它还能干什么。终于出了一张专辑,在圈内很受好评,音乐节上也拿了不少奖。他们开始衣着光鲜地出入各种镁光灯闪烁的场合,而安,却是最不喜欢这样的生活。终于两人的分歧越来越大,已是没有了从前的共同语言。

于是越来越多的绯闻轰炸在他们身边,有人暴料乐队不和经常拳脚相向啊,有人看见安精神失常夜夜买醉啊,有人传闻岷与著名女歌手暧昧啊等等等等。名利可以改变一个人的生活,但也可以毁灭一个人的生活。

安选择了退出,在给经纪公司留下一封信,称自己声带受损无法唱歌之后便消失得不留一丝痕迹。如同她六年前所做的一样。

我的眼眶湿润了,问,那你一年都在哪里?

安说我去了新疆,在大漠游荡了一年,没有告诉任何人,包括我的父母。

我不得不佩服这个生命力极强的女子,她的生活在我看来简直是传奇。我带她去了我的学校,在食堂里吃五块钱一餐的盒饭,在梧桐树荫蔽的*场聊天,只是再也找不到年少时纯粹的美丽。

日子过得很快,毕业之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安。我找到了一份薪水不错的工作,每天往返于二十八层的公司与自己租住的小屋之间。在公司我不善言辞,但对工作尽心尽力,诚心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同事们很喜欢我,领导也十分赏识。我想我的生活应该没多大变化了,这就是我能要的。

坐我对面的君对我很不错,傻子都看得出来她喜欢我。我想我也需要一份正常的感情了。大学四年,日子过的清贫寂寥,只是找不到眷恋的感觉。这个温婉秀丽的女子如同秦淮河畔的水榭歌谣慢慢渗入了我的生活。

一切来得那么顺理成章。无数次为她打理掉大量繁杂的文件之后,她给我冲的咖啡终于不小心打翻在我的衬衣上,她手足无措地给我道歉擦拭,我只是淡淡地笑着没事没事。她提出去她家为我洗净衣物,于是我答应了。

回家的途中中下起了暴雨,两人都被淋得狼狈不堪。在她住的小公寓里,她换掉湿衣后眼神迷离。我们拥抱,接吻,*,翻滚。二十六的我终于由大男孩变成了男人。当重归平静的一刹那,我对君说:我们何时结婚?

而安,在我毕业后的四年里,重归炻乐队。经纪公司对外宣称那一年让安出国游学,并且给她起了一个艺名:落。她与公司和好,公司决定让她单飞,岷退居幕后做她的音乐制作人,全力捧红这位新人。

单飞后的第二年,安的第一张个人专辑《盛夏》面世,妖娆的曲风,撕裂的唱腔,呓语般的歌词,在歌坛掀起了极大的争议。但唯一不受争议的是听众的热捧和唱片的大卖。在这座城市寂寞的上空,终于有人唱出了漂浮的灵魂。

可是这是一个如何神秘的女子啊,镁光灯闪烁的背后,必然是狗仔队锲而不舍地跟随。安,现在叫落,已经学会了在媒体面前低调在记者面前谦卑。很多人问起她的身世,更有人暴料她的过去,但是有那么一个强有力的公司的支持,没有人会怀疑她的“音乐学院出身”和“海归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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