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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霓虹都市(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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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御风咬着一个汤包说道:”你要用心品尝,你看这个汤包的肉鲜美可口,肉的汁水洋溢在每一块屑肉中,再加上汤包皮的加入,肉屑才会不那么油腻,那些肉屑一遇到嘴巴就融化了,吃起来回味无穷,绕梁三日,如果在沾一些醋,就更加的爽口鲜美了。“

此刻张白雪也有一些对汤包的喜爱了,说:“有那么好吃吗,我才不信,不过多给我两个吧。”

方御风也吃完了一份油炸小黄鱼面和两份汤包,就把张白雪的几份鲍鱼,烤牛排,海参和龙虾拿过来几份,大口地吃着,吃得很快,边吃边说道:“你真是贪心,明明知道吃不完,还点这么多,不过还真是好吃啊,贵的东西就是不简单,虽然肯定没有我的面条好吃,你还是和几千年前一样,一样的争强任性,绝对不会委屈了自己,比任何人都懂得享受生活,其实这个世界太复杂,只有守住自己的那份喜好和初心,越简单越好。这样才能和别人不一样,不会迷失自己,有自己的一份信仰和坚持,虽然在别人眼里可能低级的什么都不是,但是自己喜欢的就是好东西。”

张白雪咽进了一份鲍鱼,喝了一口红酒,说:“我就是我自己,我没有你那么的怀旧,我喜欢的就是要最好的东西,我可没有你那么的变扭,我觉得只要自己喜欢的,别人看上去羡慕的,就是好的,我可不顾那些什么啰嗦的大道理。”

方御风觉得张白雪很真实,很纯粹,也高兴地回应着:“我就是喜欢你这样的直接和外向,没有一丝的拘谨和扭捏,就像我在古墓里见你时一样的大方和纯粹,有自己的想法,这样很好,每个人都是不一样的,其实不需要什么都听别人的。”

张白雪高兴地又把自己的几盘料理推向了方御风,用喜悦的声音说:“我还以为你会发脾气呢,没有去那家老饭店吃面条,你每次都说我好,其实我也知道我太任性了,下次有机会一定会去那家老饭店。”

方御风也随便聊着一些有意思的话题,大口的吃着一份烤牛排,就是分量太多,吃了一半就不吃了,方御风还吃着一份烤龙虾,把那个虾头掰下来,吃掉虾黄,再吃完了里面的鲜嫩的虾肉,还从海参汤里捞了许多海参,咀嚼着里面带着汁水的海参肉,还从一个盘子里夹了许多的鲍鱼肉,吃了许多,十分有鲜嫩美味,还吃了一碗燕窝,作为饭后甜点,当中还吃了许多的蔬菜沙拉和土豆泥,作为配餐。

张白雪则吃着一份汤包后,继续吃着他的大块鲍鱼,对方御风说:“西餐料理也很好吃吧,你多吃点,我点的这么多没有白点,怎么吃也吃不完,反正我们有的是钱,能花的时候,就应该多花一点,也不知道雪魂大陆这仗一旦开打后要打多久。”

方御风吃着那份张白雪吃的鲍鱼,面容祥和地说:“现在不谈这些,我们就是出来玩罢了,这些事现在不用担心,反正我们四族打仗也从未败过。”

方御风面色祥和,笑着说:“还记得我们一起去一家店铺吃的一份炸豆腐汤,味道好的不行,可惜现在应该不在了,还有我们一起在夜晚看星星常去的一个山坡吗,我们以后回到血族大陆,可以再回去看一看那里的星星,仿佛银河倾泻下来一样,那样的银河,是无数的星辰和尘埃在周转不息,而我们却渺小成这样,却不停斗争和牺牲,真不知为了什么。”

方御风灌了一口红酒,长叹了一口气:“只有自己才会知道自己真正要什么,而有些人过于贪心,自己权利欲望的无限大,才有了这些无谓的战斗,所谓大道虚空,一切回到最初,就会明白,善良与正义才是这世间一切的本质,无论如何,一切都会回到最初,再次很多人幸福团结生活在一起,而这世间便是因果的一次又一次的轮回。”

张白雪吃着一份蔬菜沙拉,不解这段话的含义,但也自然地说:“我们以前在血族大陆有最天真烂漫的青春时光,可现在的情况,只有认真的面对,在这世界上没有逃避的权利,快些吃吧,过会还要去买衣服呢。”

方御风嚼着烤牛排,冷静地说:“遇见什么就是什么,不要怪别人,谁都没有错,这世间早已打了不知多少大战了,真正错的是遇到逆境,自己没有应对的能力。”说完,方御风呵呵轻笑了两声。

两个人边吃边聊着有意思随便的话题,方御风说道:“还记得以前一起玩的胖胖的公主吗,她整天陪着我吃着火锅,但搞不清楚谁的胃口更大一些,从未认真比过一次,还有一个天天带着我打群架的一个京城恶霸一样的少年世子方浅,连京城巡防营见了,都要绕头走开,不然可能就要被抢掉他们的佩戴的大刀和长矛,然后扔到一个巡防长官的桌子上,这些士兵少不了一顿暴打。”

张白雪边听边点头,不时应和几声,说他们张家也有许多的有趣的事情,“我们张家有世上最善战的军队,但也有一些笨笨的魔猿族士兵大块头永远也晋升不了,天天拿钱去买许多土豆,放在一个大锅里一起炖,炖完用手剥着吃,就像土著一样的蠢笨,还有自己的血族外婆,总爱在阳光的庭院里一边喝着红酒,一边在看着各种大陆的小说,我的血族外婆有着许多的藏书,不知道她到底看过了多少的书。”

不久就吃完付钱走出了餐厅,下午的整个天空都开始有一丝阴沉和灰暗,四周阴沉的空气,天上堆满的乌云,好像要下起雨来了,方御风和张白雪两人坐上了一个计程车,驶向了一个最繁华的商场。

方御风带着张白雪在一个潮牌店里买衣服,走过一家又一家的店铺,所有的店主都热情地介绍着里面的衣服,方御风也一直帮张白雪挑着各种各样的衣服,方御风打算每家都逛一遍,每个店铺都有许多好看的衣服,方御风眼睛认真扫过每一件衣服,仔细地分析着衣服的好坏,方御风喜欢白色的或红色的,而张白雪则喜欢红色的和灰色的,张白雪一件一件的换衣服,方御风也一直给着各种建议,“红色的羽绒服鲜艳高贵,就买着这个红色的吧,感觉热情洋溢,甜美又诱人。”“这件黑色骷髅大衣太阴沉,感觉不好。”“白色的羽绒服纯洁清澄,有公主的感觉。”“这件外国大衣的风格感觉不好,让人觉得幼稚。”“这件灰色风衣的也很好看,有落寞孤独但很有型的感觉。”看着张白雪一件一件地衣服不断地挑着,“我觉得这件橙色衣服已经很好看了,像阳光一样暖洋洋的,这可是最流行的款式,不可能有更好的了。”“这件绿色衣服也十分养眼,像干净的森林一样。”“这件黄色的风衣我觉得很好看,穿上去应该极有风度。”“这件蓝色的羽绒服也很好看,比其他衣服强了许多,清澈得如大海一样。”“这件紫色的毛衣也很好看,像一个贵族的猫一样的得体高贵。”方御风大部分时间都在摇头,只有少数的十几件是同意的,张白雪的面孔在众多衣服陪衬下也不会腻,觉得十分养眼,虽然方御风大多数不同意,但方御风还是把所有试穿过的衣服全部买回家了。方御风自己也买了许多的红白格子衬衫,还买了许多的黑色和红色格子衫,还有各种颜色的毛衣,最多的是白色和红色毛衣。因为衣服太多,拿不了,方御风叫来了十几个周围隐藏的四族护卫拿着买来的衣服,回家的时路上,方御风和张白雪后面跟着许多的护卫,感觉像一个大老板一样拎着大包小包,一天两人世界的经历后,方御风和张白雪感觉十分的惬意。

是夜,万家灯火拼出了一处繁华,霓虹灯点亮了人们心中的欲望,方御风有些舍不得这个人间了,但雪魂大陆的负担迫使只能让他回到自己原来的位置,一切都没有选择的机会,看谁能做得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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