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活着总比死了强(1/2)
原来救横穿马路的小羊驼被汽车撞飞后,她穿到了七十年代。
原主也叫顾方晴,出生在南省一个双职工家庭。爸爸顾东明是一名畜医,妈妈夏丽华在百货大楼当售货员,哥哥顾方周高中毕业后进了农科所。一家人日子过得和和美美。
原主在家人的精心呵护下活成了傻白甜,高二那年,由于学校师资紧缺,导致校方停学放假。这对半途辍学的原主影响不大,因为疼爱她的顾爸顾妈立马托关系,给她弄到了一个当小学民办老师的名额。
报到的前两天,原主约了几个同学小聚,半瓶汽酒下来,她什么都不知道了......
迷迷瞪瞪睁开眼睛时,身边多了个人。
这个年代人们的思想十分保守,作风上犯了错误,全家都得跟着被人戳脊梁骨。从未经历过波折的原主吓得三魂不见了六魄,只知道蒙头大哭。男青年安慰了她一番,并信誓旦旦保证,马上回家跟父母说明情况,然后带媒人上门提亲。
谁知原主一连等了半个月,连男青年的人毛都没见着,倒是她跟男人滚床单的事传得满城皆知。她成了人们口中勾三搭四的破鞋专业户,不仅丢了代课老师的工作,还时不时被人指着鼻子问候。
更要命的是,原主除了知道男青年姓陆名远峰之外,对人家的情况一概不知,甚至连长相都记不清。她当时羞愧难当,又惊又怕,哪有心思盯人家的脸看?
顾爸顾妈经过反复考虑后,忍痛给她报了知青下乡团,打算将原主送到乡下避避风头。活也安排好了,生产队记分员,工作轻省。等他们找到罪魁祸首陆远峰,商量好了解决办法,再接她回来。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