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丧权辱国(1/2)
果然,苏念欢一句话把我打蒙了。
“难道,你果真是个玻璃?”
“我不是。”
“那你让我住进来。”
“不行。”
“那你就是玻璃。”
“我不是。”
“那你让我住进来。”
“不行。”
“你肯定是玻璃。”
……
终于,苏念欢还是住了进来。
她说要把“三栋洛夏是玻璃”几个字贴满整个小区,还要附上我的照片。
她还说早就偷拍了我的照片,还特么拍的是三百六十度全环绕无死角。
我被迫就范,并签下了代表着耻辱的“府南条约”。
“一、回家必须换拖鞋。”
“二、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无故裸奔。衣不蔽体者不能出卧室。”
“三、互不干扰,卧室为禁入区,门口不做限制。交流仅限于公共区域。”
“四、男方管吃管住,女方不挑不拣。标准为每日40元,按月结算。”
“五、出现纠纷,双方不可动手动脚,更不能动刀动枪。可以前往300米外的社区调解,也可前往400米外的府南派出所处理。”
“六、其他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创建和谐社会的原则共同协商。”
为什么会是耻辱条约呢?
因为丧权辱国啊!
首笔款项1200元,并没有被履行到位。苏念欢甩了6张毛大爷,然后就变成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卖了一会儿惨。
我刚刚泛起了一点点同情心,这小妞儿脸一翻,噎得我说不出话。
“要是饭菜不合胃口,别怪我六亲不认。”
我嘞个去,我这暴脾气,当即我就变了个脸——然后冲进卧室狠狠地哭了一场。
不管怎的,这诡异的半同居生活,诡异地就开始了。
第二天一大早,苏念欢就冲进卧室把我从床上拉了起来,说是要做卫生。
条约的第三条,对她毫无约束力。
幸好我没有只穿裤衩子睡觉的习惯。
说实话我算是独居男人里比较爱干净的。可在苏念欢眼里,房子里处处是垃圾。看她那眼神,仿佛要把我也当垃圾处理了。
整整两个小时,苏念欢和我通力合作,把原本就不怎么脏的房子再全部重新打扫了一遍。我的狗窝(苏念欢说的,虽然她也要住进来了)也算焕然一新。
我们的合作,是一次脑力脑洞与体力劳动的完美碰撞。
嗯,具体分工如下:
苏念欢,绷着个脸双手叉腰四处巡视,跟着一本正经挥斥方遒指点江山,最后验收检验。
我,或匍匐前进,或上蹿下跳,或侧身蠕动,或钻洞走缝。在某人语言的刺激、精神的折磨、肉体的攻击中,我滴尽了所有的汗水榨干了所有的体力,终于算是成功交差,拿到了竣工通知书。
苏念欢居然大发慈悲,斥巨资购买了一个吊篮放在阳台上。美其名曰说是送给我的,说我以后可以更为悠闲、放松、舒适地看书思考。至于真实原因,那简直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不过我当时还是很感激的,并没有怀疑苏念欢说自己没钱的事儿……
很显然,我想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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