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1/2)
这或许是太阳赋予其光线的绝妙用途。外面已经不是昨天那样的一片雾气,阳光洒到了我的脸上,温暖一片,似乎是预示着黑夜的过去和黎明的到来,刚从那个昏暗的房子里出来,眼睛不能适应光线,我只觉得头痛欲裂。
我脑中渐渐浮起一个问题。
一个十岁的孩子,能干什么?
我深知自己的能力实在是太少了,除了数学很好并且能用英语和简单的德语和别人进行交流外几乎一无所有,年龄太小不能当工人和收银员,况且身体矮小瘦弱,而且是犹太人,在英国似乎没有我的容身之所。
我意识到自己不能继续呆在英国了,那具尸体早晚会被别人发现,然后我会被关进少年监狱。无论在哪都一样,就算我回到母亲的老家,德国,恐怕也会被扭送回来。
简直就像被世界遗弃了一样。
我漫无目的地在街上走着,昨天的暴风雨把很多树木都吹折了,断裂的树枝摇摇晃晃,尖叫的风声都好像在嘲笑我。
一张半湿的报纸晃晃悠悠的在地上打旋。
我捡起来看,是四月的报纸,上面用歪歪扭扭的大字在标题处写着泰坦尼克号的沉没,下面写着美国的淘金热,还印着一个满面欢喜的人捧着金子的图案。
美国。
这是我有所耳闻的一个地方,每年都有成千上万的人前往美国追求他们的美国梦,去过那里的人很少有回来的,再听到这些名字时,他们要么穷困潦倒,要么已经成了百万富翁。
在英国时常流传着关于美国的传说。
“如果你穷困潦倒还剩下几英镑,去美国也许会咸鱼翻个身,如果你钱多花不完,去美国也许会体会到流浪汉的潇洒。美国就是这样,一面是地狱,一面是天堂。”
我攥紧了口袋里薄薄的的钞票,手心出了汗。
报纸上注明了一张去往美国的三等舱船票要十三英镑,而我身上只剩下了家里仅剩的钱——十六英镑五先令。
也就是说,如果我登上了那艘船,全身上下就只剩下三英镑五先令,不会有机会让我反悔。
独自前往一个自己不熟悉的地方,没有老师,没有朋友,任何可以依赖的人都没有,只有我一个人和三英镑五先令。
要去吗。
我没有时间犹豫。我知道如果永远呆在欧洲,我绝对活不下去,在这种情况下,只有美国能给我足够的机会,即使是穷困潦倒,也比被关进少年监狱强一百倍。
家里的代步工具只有一辆很高的自行车,我连控制平衡都做不到,更不用说骑一辆坐垫比我的腰还高的自行车。
童年四处搬家的经历告诉我去往美国起码要带上能使用七天的淡水和食物。很快的,我跑到家里的厨房里,把书包清空,然后塞了几袋剩下的面包,饼干和水,还有一本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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