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骨度篇第十四(2/2)
耳后当完骨者广九寸,耳前当耳门者广一尺三寸,两颧之间相去七寸,两乳之间广九寸半,两髀之间广六寸半。
足长一尺二寸,广四寸半。
肩至肘长一尺七寸,至腕长一尺二寸半,腕至中指本节长四寸,本节至其末长四寸半。
项发以下至背骨长二寸半,膂骨以下至尾骶二十一节长三尺,上节长一寸四分分之一,奇分在下,故上七节至于膂骨九寸八分分之七。
此众人骨之度也,所以立经脉之长短也。是故视其经脉之在于身也,其见浮而坚,其见明而大者,多血;细而沉者,多气也。
耳后当完骨者广九寸,耳前当耳门者广一尺三寸,两颧之间相去七寸,两乳之间广九寸半,两髀之间广六寸半。
足长一尺二寸,广四寸半。
肩至肘长一尺七寸,至腕长一尺二寸半,腕至中指本节长四寸,本节至其末长四寸半。
项发以下至背骨长二寸半,膂骨以下至尾骶二十一节长三尺,上节长一寸四分分之一,奇分在下,故上七节至于膂骨九寸八分分之七。
此众人骨之度也,所以立经脉之长短也。是故视其经脉之在于身也,其见浮而坚,其见明而大者,多血;细而沉者,多气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