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5章 权益如何(1/2)
第205章 权益如何
林仲春道:“按照大靖朝的新律,应该是老张家对于土地具有全权处置权,但有一点是不能更改的,即张娟也属于张家人,虽然她是外嫁女,但与张家有着割舍不掉的血缘关系。然,律法对其的规定确实要让张家人一个男丁、无外嫁女都没有,才能继承遗产。少白表哥,你说这律法对于外嫁女来说,会不会过于苛刻?”
因为没有外人在,也不是堂审,所以林仲春便称呼了彭少白为表哥。
彭少白不觉得这律法有问题,他道:“倘若没有这个规定,本家男丁继承财产的前提又是什么呢?况且,嫁出去了,也有属于自己的家庭,自己应该得到的利益,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林仲春缄默不语,表哥说的话其实也不无道理。可她心里有点难受,她记得自己接的第一个案子就是外嫁女遗嘱继承,分配财产的问题。
虽然说张娟的情况和自己接触的第一个案子有所不同,没有遗嘱作为前提条件,但她心里默认两个案子是一个性质。
外嫁女的权益,似乎一直都在被忽略,甚至是忽视。
此案前提是张娟借地安置婆婆,故此还回去也没有不妥。
然张娟与老张家还是有所关系,血脉相连,割舍不去。
从人理的角度来说,张娟可以适当得到一些土地;法理角度而言,张娟与财产,毫无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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