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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6章 注释(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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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6章 注释

[1]《东京梦华录》记载,汴京新城(即外城),每百步设马面战棚。《梦溪笔谈》记载,其作用是用于城防,可以防止敌人攻到城下。

[2]参加省试的名额。

[3]宋代解试一般有七八九三个月举行,故称秋试。省试一般在元月至三月举行,称春闱。殿试一般在三月举行。

[4]即周敦颐、邵雍。二人都是宋代名儒,道学家,精通太极、易经之说。

[5]此本《词苑丛谈》。《词综》、《御选历代诗馀》为“红楼十二春寒侧”。

[6]唐代工商不得入仕,至宋代,宋太宗淳化三年诏书:“工商杂类”不得应举,另一方面又说“如工商杂类人内有奇才异行、卓然不群者,亦许解送。”于是此禁实际上废除。终宋一朝,并不歧视工商参加科考。如本书重要人物冯京就是商人之子,他参加科举连中三元(解元、省元、状元),官至参知政事、枢密使。

[7]这是石越故意使用的西方名词,目的是为了减少“名家”这个名词带来的不利影响。当时主流意识形态并不认可名家,甚至鄙薄名家。

[8]出自《中庸》第十章《子路问强》。

[9]均输法,北宋初年,在东南江、浙、荆、淮六路置发运使,总管采购物资运往开封事宜。王安石变法,责成发运使必须周知六路物价与汴京需要,按“徙贵就贱,用近易远”的原则,采购物资,节省价款和转运劳费。因用人不当,执行时颇有弊端,甚受朝野攻击。

[10]青苗法,亦称常平给敛法、常平敛散法。宋朝初期,在各地设有常平、惠民等仓库,调剂人民粮食歉收时的食粮不足。1068年,各地仓库积存钱谷1500余石贯石。王安石执政后,于熙宁二年(1069年)实行青苗法,规定凡州县各等民户,在每年夏秋两收前,可到当地官府从常平仓中借贷现钱或粮谷,以补助耕作。借户贫富搭配,10人为保,互相检查。贷款数额依各户资产分五等,一等户每次可借15贯,末等户1贯。当年借款随夏秋两税归还,每期取息2分,实际有重达三四分的。初期在河北、京东、淮南三路实行,后其他诸路也推行开来。其弊病非止一端,小说后有详叙。

[11]制置三司条例司,王安石用来架空中书门下的一个机构。当时王安石还只是参知政事,副宰相,在中书不能做主,遂创此机构,由枢密院与中书各派一人,负责新法事务。这个机构在熙宁三年五月就废除了。

[12]助役法,王安石新法“募役法”之组成部分,吕惠卿所倡导。要求原来享有免役特权的品官之家,以及女户、僧道户、未成丁户等贫困免役之家,也要依照户等交纳役钱,称为“助役钱”。此法不仅触犯了特权阶层的利益,也给贫穷人家带来了沉重的负担。

[13]崇政殿说书,给皇帝讲课的官员。

[14]省试合格奏名举人为正奏名。这一年宋朝进士科295人,明经、诸科共534人,为正奏名;另有特奏名474人。

[15]茂材制科,即“天圣九科”中的“茂材异等”科,富弼即是此科及第。两宋制举一共御试22次,入等者不过40人,选拔了不少著名人才。

[16]石越来历不明,无法参加科举考试。

[17]本官,亦称正官、寄禄官。如某部尚书、某部侍郎,在北宋前期,此官只用于确定官员的品位、俸禄,并非实际担任此官,因此不受重视。

[18]即阿拉伯数字,当时阿拉伯地区中国称为“大食”。实则阿拉伯数字是由印度人发明,石越亦是以讹传讹。

[19]宋代制度,选择儒臣定期给皇帝讲解儒家经典,称为经筵。

[20]朝臣到地方上任,称为“出外”。司马光于十月十九日面辞崇政殿,十一月十四日到任长安。

[21]司马光字君实。

[22]宋代诏书,一般由翰林学士或知制诰书写,时范镇为翰林学士。

[23]供奉官,内东西头供奉官之略称,宦官官阶。

[24]秘阁校理的简称。

[25]苏颂,著名科学家。与宋敏求、李大临并称“熙宁三舍人”,熙宁三年四月曾因反对王安石的人事任命不按程序进行,而四次封还诏书,被罢知制诰之职。

[26]某州通判的简称。

[27]此次任命历史上本在十二月发生,历史在此发生改变。

[28]历史上苏轼迟到熙宁四年二月依然未赴任上,历史在此发生改变。此后事例,不再说明。

[29]小学校,宋时初级学校,招收八岁至十二岁学童。始见仁宗至和元年,元丰年间汴京国子监始设小学。宋徽宗大观三年,曾颁布《大观重修小学敕令格式》,当时国子监小学曾有学生上千人。

[30]即办公室。

[31]孙觉号莘老、字复明,程颢字伯淳。

[32]范纯仁,北宋名臣。名相范仲淹之后,为人正直不阿,既批评旧党也批评新党,是个直言无讳而颇有见识的人物,也被王安石赶出了朝廷。

[33]蒋周,北宋著名数学家。

[34]性理,理学著名哲学命题;义利、王霸,儒学著名命题。

[35]《作篇》是记录上古圣人发明创造的一篇作品。

[36]殿讲,崇政殿说书的别称,下文“检正”为检正中书五房公事之简称,都是曾布此时的官职。

[37]本为左右谏议大夫的别称,此处借以指代知谏院。

[38]王珪。

[39]偶语律,秦始皇时法家暴政,两个人以上在一起谈论诗书,便犯“弃市”之死罪。

[40]参知政事的尊称。

[41]李肃之,名相李迪之侄。

[42]同天节,皇帝赵顼的生日

[43]这里的“敌国”,是指足以分庭抗礼、地位平等的国家,并非是敌对的国家。当时只有宋辽之间互相享有此等待遇,其余如西夏、高丽,无论在宋朝还是辽国眼里,都是藩属之国。西夏不断的宋、辽进行战争,重要目的之一就是争取这一“敌国”的外交待遇,但从未成功。

[44]柱史,侍御史的雅称。

[45]在今内蒙宁城以西大明城

[46]李定字资深。

[47]即西夏。

[48]司宪,御史中丞的别称。权管勾御史台事,实际上是在御史中丞阙时,行御史中丞之职,故石越有此称。

[49]军器监二人,孙固实任判军器监事,故称“大监”,沈括为同判军器监事,故简称“同判”。

[50]御史台的别称。

[51]吕惠卿被人称为新法的“护法善神”。

[52]转运判官的简称。

[53]王韶,字子纯。

[54]文彦博,字宽夫,号伊叟。

[55]章惇时任荆湖南、北路察访使。

[56]即冯京。

[57]其时皇城司具有反谍、探事的权责。

[58]指排列第三的儿子或侄子。

[59]郑州牧,即郑州知州的雅称。使君亦为知州的雅称。刘庠字希道。

[60]此诗的作者汪洙大约会在二十八年后中进士。他此时可能已经出生。

[61]指征庸调制中的庸,即力役。宋代实行的是两税制,并非征庸调制,此处是以庸代指役。意思是只要不是征了免役钱后,又找借口让百姓仍然还要服力役,百姓便觉得方便。

[62]杂犯:指犯皇帝名讳等

[63]原作者为刘因。

[64]青铜弩机在宋代早已失传,但史料有载,沈括的确曾经见过青铜弩机,而历史上在他判军器监时,对弓弩做过改良,不知是否受此影响。

[65]桉,北宋的三百贯,相当于王安石一个月的工资(不包括奖金、福利、津贴),相当于一个知县十个月的工资(不包括他七顷以上职田的收入),相当于一个低等厢军约九年的薪水,所以这个时代,座钟主要是一种奢侈品,但是一个普通的座钟,对于工资收入丰厚的官员与地主富商来说,完全可以购买。沈括所买的著名的梦溪园圃,了三百贯。当时的士大夫阶层,苏轼时常穷困,但是也经常有余力用五百贯来购买宅第。所以对于座钟,上层阶级有足够的购买力。

[66]《音乐之精华》,即《音乐的精华》。阿拉伯著名音乐论文,里面有一部分是专门论述各种音乐曲调和艺术风格的,披后人认为是最集中、最深胡地总结和阐述了以前备时代音乐精华的一篇音乐研究论文。作者伊本·西拿又名阿维森纳,980—1037。伊本·西纳从外国引入了很多利于改革阿拉伯音乐曲调的新论点,他按照新观点试作大批乐曲,推动了阿拉伯音乐的发展。此人堪称全才,是阿拉伯历史上最杰出的人士。他发现了肺结核是一种传染性疾病,阐述了胸膜炎和多种神经失调症,他把心理学应用于医学治疗,他还发现污染水和土壤可以传播疾病。他的《医典》内容十分丰富,记载了760多种药物的性能和丰富的临床经验,代表了古代阿拉伯医学的最高成就。《医典》在医学文献中占有重要地位,被欧洲各大学用为医学教科书。从12世纪到17世纪,这部书被西方医学界看作权威著作,它的拉丁文译本到1500年已经重版15次,后来又一再重版,其中若干部分已被译成英文。伊本·西拿本人也被欧洲人视为“医王”。他还写了哲学、几何学、天文学、语言学和艺术等方面的著作。

[67]《论音乐》,今已失传。或谓古波斯称希腊为yunan,佛经中译为“庾那”。

[68]黑衣大食,即阿跋斯哈里发王朝。

[69]对三司使的尊称。

[70]熙宁朝直史馆非史官,而是馆职。

[71]宋人以两制、经筵、制科出身为华选清途。

[72]宋制,带诸阁学士、直学士、待制者,称在外侍从官,有权举荐台谏、馆职、监司、郡守。

[73]宋时下位者对上位者的常用尊称。

[74]县尉的雅称。

[75]吕升卿字明甫。

[76]萧注字岩夫。

[77]端明殿学士的简称。

[78]纪念单雄信的庙。

[79]教阅厢军:宋制,厢兵有两种,一种形同杂役,为不教阅厢军;一种如禁军一样接受训练,名为教阅厢军。教阅厢军俸银较一般厢兵要高,但待遇不及禁军。

[80]文臣寄禄官,正四品上,无职掌。

[81]即韩琦。

[82]指宋仁宗,其陵名为永昭陵。

[83]通州,通判某州军州事的简称。

[84]宋代对翰林医官院医官、医职、医工等的泛称。

[85]即白银。

[86]天章阁待制简称天制。

[87]蔷薇露,又叫蔷薇水,波斯语名gulab,阿拉伯语名mawarol。宋时已流入中国,是一种香水。凡本卷所叙高丽、日本国、大食等海外之事物风俗,大抵取自中华书局版《中外交通史籍丛刊》诸书,其中又以《诸蕃志校释》为宋人所著,所取尤多。

[88]阿越按:其时一般非宰执不得称相公,但也有例外者,如司马光未登相位之前,民间称呼其为“相公”已久。

[89]即耶律延禧,小名阿果。

[90]司马光时为资政殿学士。

[91]陈襄号古灵先生。

[92]耶律重元之乱,发生在辽国清宁九年秋七月,宋仁宗嘉祐八年。当时耶律洪基在太子山,皇太叔重元与儿子楚王等人作乱,犯行宫。当时耶律乙辛为赵王,与叛军战有力。后因功晋魏王。

[93]宋制县分赤、畿、望、紧、上、中、中下、下八等。

[94]吉婆岛与对岸之归义城

[95]汉以后对达官贵人的一种尊称。

[96]对九寺正卿的尊称。

[97]陆佃字农师。

[98]京都。

[99]含黄海,古代东海包括东海、黄海、日本海,而太平洋则称东大洋。

[100]以上数据皆据相关史料得出,并非杜撰。

[101]入内内侍省都知,为入内内侍省长官,仅次于都都知,号称“参内宰”,熙宁中曾规定此职以四员为额。但宋朝限制宦官,号称“内臣极品”从不轻易授人的入内内侍省都都知,品秩亦不过从五品,都知则仅为正六品。

[102]即鸭绿江。

[103]即海上丝路。

[104]在马来半岛,《宋史》称为丹眉流,是误记。此国是三佛齐最强之附庸国,又三佛齐在今苏门答拉岛。

[105]以上皆是宋制,一宋斤约合633克,一宋两约合40克。

[106]宋以安抚使为“帅臣”,安抚使司为“帅司”,尊称安抚使为“某帅”或者“某大帅”。

[107]历史上,种古此时当在镇戎军、原州一带,但小说中已改变,种古调至绥德军。知军一职,文官为正六品下,按宋代惯例,武官自然须要从五品,故以种古为从五品上之游骑将军;高遵裕为定远将军,亦类此。

[108]宋时称黄河七月的水汛为豆华水。下文的荻苗水指八月之水汛。

[109]即欧罗巴、意大利,文中皆用较早的明代译名,因宋代译名无考。后文的罗玛即为罗马,勿搦祭亚为威尼斯,达马斯谷为大马士革。

[110]宋朝将宰相之子称为东阁。

[111]宋代称测字为相字。

[112]“行营”比“军事路”更加完善,它完全与民政等方面脱离了关系,只是一个纯粹的军区机构。

[113]种建中是北宋名将种师道的本名。

[114]按,里耶秦简最后两句口诀是“一一而二,二半而一”。

[115]关中古时被称为“天府之国”。

[116]即宋代戏剧之主持人。

[117]太尉,宋代对高级武官的尊称。

[118]所谓抹额,是宋朝武人流行的装扮,将不同颜色的布帛剪成条状,然后系在额间以作标志。

[119]西夏人对卜师的称呼,见《梦溪笔谈》。

[120]宋军“上四军”自真宗朝起,原指捧日军、天武军、龙卫军、神卫军。小说中,军制改革后,上四军是为捧日军、拱圣军、天武军第一军,天武军第二军,有时亦称“上三军”,其中天武军为步军编制。

[121]这是一个外族人了解古代汉族后所能做出的最普通的评价,如西班牙门多萨《中华大帝国史》就有此方面记载。因为这一方面,古代汉人的天赋的确让所有观察者印象深刻。

[122]种谔排行第五。

[123]和买,宋代的一种政府采购制度,这里指的实际是“和籴”。其主要方式是政府在生产之季节预先付钱以较低价格向民众预定某种物品,到收获之季节再交割物品。但在执行之时,常有弊端。

[124]赵顼前五子皆夭折,赵佣排行第六,宋人当时习俗称之为“六哥”。

[125]雍王赵颢字仲明。

[126]详见《新宋·权柄》

[127]太府寺丞的简称。

[128]即陈州门。

[129]宋代有所谓的“省陌制”,在省陌制下,一贯钱实际只有七百七十文。足钱则指一贯为一千文。

[130]家生,即家具。

[131]指后蜀国。

[132]指挥,宋代皇帝的一种手令。

[133]钞钱比,交钞与铜钱的比价。

[134]即《唐律疏议》,是东亚最早的成文法之一。

[135]即蒲宗孟。

[136]郭逵在宋英宗时曾经授检校太保,所以何畏之沿用旧称尊称之。

[137]尚书省右司郎中的别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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