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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0章 隋乱:扬州慢(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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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0章 隋乱:扬州慢(23)

“呜呜——呜呜!”带队的校尉张江吹响号角。五十几名郡兵快速转身奔远,拉开与反击者的距离。四条腿的战马总是比两条腿的活人跑得快,屠夫侍卫领者喽啰们扑了个空,只好望尘兴叹。

“界,界叫什么事儿!”没等他的话音落下,数十支羽箭从夜空中飞了下来,将其身边的喽啰射到了十几个。对手又兜回来了,边策马边放箭。“顶住,顶住!他们没多少银(人)。”屠夫一手举刀,一手持盾,大叫。在他愤怒的目光注视下,不讲理的骑兵们兜转马头,再次跑到了一百步以外。

“呜——呜呜——呜呜!”校尉张江吹响号角,第二次带着骑兵冲杀过来。屠夫侍卫组织人手反击,却根本碰不到对方寒毛。很快,又一批喽啰倒在了纷飞的羽箭下,幸存者打着哆嗦,四下张望,口中不停地发出逃命的请求。

“郑头领,撤吧。弟兄们都跑光了!”

“郑头领,撤吧,咱们打不到他们,老挨打也不是事儿!”喽啰们七嘴八舌地劝着,惹得屠夫侍卫火冒三丈。“撤,撤什么撤,咱们逃了,这些细软都便宜谁!”他骂骂咧咧的反驳,举起盾,带头向对面的骑兵攻去。

如果敌人不敢缠斗,他就可能一直将他们赶得远远得。虽然今夜的战斗义军肯定输了,但有了这批珠宝,就不怕招不到弟兄。待一会儿大伙拿些珠宝,趁乱逃远了,用不了多久,河南诸郡的群英榜上就会多出一名叫郑恩的大当家。这样想着,屠夫侍卫胆气越来越盛,虽然明知道身后跟上来的袍泽没几个,依然脚步不停地奋勇反击。

忽然,他发现不再有乱箭射到自己身边。抬起头,名叫郑恩的屠夫侍卫看到不远处的骑兵们散开了。而他身边,剩下的两百多名铁杆弟兄个个腿打哆嗦,上下牙齿的碰撞声清晰可闻。

“界,界是什么玩意啊?”屠夫侍卫惊诧地瞪圆双眼。他看见那伙轻甲骑兵的侧面出现了二十多匹高大的怪兽,每匹怪兽身上都覆盖着一层厚厚铠甲,正前方除了蹄子外,只露出两只暗红色的眼睛。怪兽背上,是一个全身被铁甲包裹的怪人,青面獠牙,巨齿红发。持着丈八长槊的他们前进速度不快,却如同一座移动的小山般,根本不是人力所能阻挡。

“咯咯,咯咯,咯咯!”屠夫侍卫听见自己的牙齿在清晰地响。他感觉到勇气正从身体上溜走,很快溜得一干二净。对面的怪物开始进攻了,脚步踏在地面上犹如惊雷。它们的速度不快,如果人撒开腿跑,未必不能逃得性命。[3]

“逃啊!”不知道是谁带头喊了一声,屠夫侍卫身边的弟兄们陆续转头,以平生能达到的最大速度向大营深处冲去。他们的动作提醒了屠夫侍卫,丢下沉重的盾牌,他亦加入了逃命的队伍。

“追!”校尉张江只说了一个字,策马追向溃散的流寇。轻骑兵们以最快速度从背后赶上,把逃命者一一砍翻在地。没人敢再回头迎战,那些画者鬼脸的具装甲骑成了喽啰兵心中的永久梦魇。直到若干年后,这场战斗中幸存的流寇提起此夜来,说话的声音依旧还会打哆嗦。

“界,界,爷爷那天倒霉,碰上了秦叔宝的具装甲骑!”若干年后,终于弄明白了对手是什么怪物的郑恩对着自己的孙子说道。那场战斗是他平生参加的最后一战,逃离战场后,他便找了个偏僻的村落隐居下来,任谁来请,也再不出山。他承认自己被吓落了胆子,也正是因为如此,在那个漫长的乱世中,他居然保住了一条性命。而当年他的朋友和大部分对手后来都战死在沙场上,为着不同的目的和理想。

也许对手的本意在于制造混乱而不是在于杀戮,也许是因为那一刻逃命的人太多,官兵们追不过来。总之,郭家军的侍卫统领郑恩于乱军中逃离生天。但他的大当家郭方预就没那么好的命了,当夜死在秦叔宝的槊下。秦叔宝的所率领的具装铁骑速度那么慢,怎么可能追上轻装逃命的郭大当家呢?其后很多年里,郑恩一直为其中缘由而困惑。“也许郭大当家那晚上在女人身上浪费了太多力气!嗨,界,界,红颜色的祸水,界,其实没大错的!”凭着前半夜偷听的印象,郑屠夫得出如是结论。“你们这些男人,明明是自己笨蛋被人偷袭了,却非把所有责任向女人身上推!”他婆娘听到这话,立刻用菜刀敲了敲厚重的砧板,大声反驳。

郑恩不敢还嘴,只好把所有疑问憋在肚子里。后来一个偶然机会,他终于知道了事情真相。“的确是红颜祸水啊!”一边吃着猪头肉,他一边叹息。说这话时,他婆娘已经做古多年,几个儿子也开始张罗着娶媳妇。

当晚,郭大当家的确是间接死于女人之手。只是和郑恩最初想象得不一样,郭方预不是因为前半夜耗费了太多力气,导致后半夜逃命时腿肚子抽筋。他是被女人用软刀子杀死的,一直到死都没明白过对方的心思。

发现败局无法挽回后,郭大当家的立刻决定放弃弟兄们,带着女人一同逃命。这样做倒不是因为他对帐篷里的女人心生怜惜,只是觉得对方既然是前郡守的女儿,实在逃不掉时也可以架在刀下当人质。谁料到那个女人很聪明,当他冲回帐篷的时候,立刻主动帮你收拾行装。郭方预最喜欢的冲天冠、黄金甲和锗黄披风都被她亲手取来,利落地帮他穿戴整齐。

“你不是巴不得秦叔宝杀了我么?”郭方预不明白女人为什么温柔起来,瞪圆了一双三角眼问。

“我想亲眼看到你死,所以我自己不能死在乱军当中!”女人咬着牙回答了他一句,然后举了根火把,跟他一道去牵战马。

“发骚的小娘皮,等老子逃出去了,一定收拾死你!”郭方预破口大骂,心中却没来由地涌起一缕温柔。“她心里不是完全没有我!”这个答案让其精神为之一震。带着几分自豪感,他一手持刀,一手牵着女人的马缰绳,从人流中硬闯开了一条血路。

“大当家,大当家救命啊!”途中,无数被自己人踩伤或者被烧伤的喽啰们趴在地上呼喊。郭方预充耳不闻。欲成大事者必须心黑手狠,这些喽啰们丢就丢了,用不了三年,他就能再拉起一支同样规模的队伍。

“跟着大当家,跟着大当家杀出去!”有人在逃命的关头似乎还没忘记尊卑秩序。这让郭方预更头疼,他没想到弟兄们对自己这么崇拜,也没想到自己在人群中这么容易被认出来。身边的喽啰越聚越多,不到半柱香时间凑了近两千人。这些人围在郭方预的鞍前马后,发誓要追随大当家重整旗鼓。

“也好,咱们今后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在女人面前,郭方预不想表现得太熊。同时他也不愿意做孤家寡人。于是,他做了这辈子最笨的一个决定。

逃命的速度一下子就慢了下来,流寇们缺乏战马,并且很多舍命不舍财的家伙把抢来的辎重也背在了肩膀上。“放下那些没用的东西,咱们将来还能抢到!”郭方预用刀尖指着一个喽啰身上的楠木箱子喊。对方却不肯理会,眼睛自管直勾勾地盯着他身边的女人。

允许大当家的带女人跑路,就不能禁止小喽啰背着箱子逃生。流寇的规矩向来如此,混乱之中,郭方预不敢再多罗嗦。只好一边督促着大伙快速赶路,一边祈祷敌军不要追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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