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地产强人(1/2)
第97章 地产强人
又到了每月的分红期,陈光良在4月的分红中,一共可以得到4300大洋(含商品零售),非常的富裕!
这还是收购富贵车行的那批车,也才运营二十天出头而已,而下个月(5月)预计能分红到4500大洋。而下半年,还有f项目开始正式为股东分红(现在还车款中)。
理论上,从4月份开始,今年的分红还能达到4万大洋出头。
按照这个分红规模计算,今年不仅可以偿还3万多大洋的贷款及利息,亦可以将从长江地产‘借出’的1万大洋偿还掉。
当然做生意,哪有不负债的!
所以现在就可以借新债,再去考虑老债,车行事业这边维持在3万大洋的债务,是比较合理的。
毕竟,现在贷款的利率在下跌,主要是银行的存款资金变多。
分红前,陈光良召集长江车行的管理层,开了个会议。
包括李超、何向东、潘成、周兴高、林峰悉数到场。
“分红在即,还是那句老话,一定要将每一笔分红交到股东手里,并按指印或签字。”开会前,陈光良再三叮嘱道。
虽然股东已经有七百多人,但派发分红并不困难。分红期是四天时间,几个项目在一天都有规定,然后就是每个项目的股东一起来领取。
陈光良甚至发明了‘手写版’的excel表格,车夫只需要按月按指印就行。
这时候,何向东突然提议道:“老板,其实车夫的分红可以三个月一发,这样也省一点功夫,而且还可以增加你的现金流支配。”
陈光良马上予以否决,说道:“不可,月月分红是承诺,也是收心,岂可更改!”
站在何向东的角度,他的建议自然也是为老板着相,知道自家老板总是‘钱不够用’;而且三个月分红,实际上也是很正常的情况,毕竟现在股东都七百多名了。
但站在陈光良的角度,收拢人心自然更重要。
李超笑道:“月月分红,能让大家高兴一整月;三个月分红,可能也只能让大家高兴一个月。不过,向东考虑的怕是关于出租车的事情吧?”
虽然被老板否决建议,何向东丝毫不在意,毕竟是就事论事,闻李超言后点点头,说道:“是的。目前我们对出租车这个行业,也算是有一定的了解,可以购入两辆二手车,在闸北火车站以及虹口和江湾一带,试着做‘抛岗’生意。”
陈光良说道:“出租车的资金,另想办法。当前如果有机会,我们依旧是首选扩大黄包车业务。”
他这样的考虑有三条:
第一,现在顾竹轩和几大车行正闹得不可开交,无瑕顾忌长江车行的扩张;
第二,如今大照会牌照400大洋,市场愿意出售牌照的小车行和个人多了起来,正适合拿牌;
第三,黄包车是他们的老本行,各方面经营更上手。
至于出租车,如果只是做‘抛岗(野鸡车)’的生意,不需要太大的代价。
“好”
众人并不反对,反正大方向还是老板说了算。
陈光良点点头,随后说道:“看看市场有没有出售牌照的,我们准备新的项目!”
何向东马上说道:“有的,不过现在零散居多,可以考虑分散购入。”
“行,即这样说定,争取上半年再扩张个50张大照会。”
“是”
如今,长江车行总计是355辆黄包车,其中野鸡车57辆(假牌照或无牌照)、小照会40辆、闸北牌照5辆,余下的253辆便是大照会牌照。
朱广生拿到愚园路(1136弄)的‘道契’后,第一时间守信的和长江地产进行租赁签约,双方就在长江地产的写字楼里签合同。
“陈老弟,说实话你不租赁这幅土地,我还不想投资它,毕竟心里没谱。现在你租赁下它二十年时间,我十年就把它的本钱赚回来了,哈哈!”
朱广生很是满意的签署上自己的大名,和盖上自己的指印。
购买这幅地皮,对朱广生来说,也不是拿出一个小数字,他也是凑了一下才拿出来的;毕竟前面已经投资沪南的一幅地皮,以及还购入了愚园路608弄的公寓(二十年租赁权)。
如今两幅地皮在手,他的想法很简单,等沪南那边的地皮涨两年后,就准备卖掉,保留愚园路这十二亩地皮就行;等到二十年后,还可以连同地上的建筑物一起拿回来。
陈光良也签署自己的大名和留下自己的指印,并回应道:“合作共赢嘛,一般持有土地者,基本都是租赁给工厂。而工厂一旦搬走,业主不能利益最大化。如今我们将合作性质更改为住宅,业主才是最大受益。”
朱广生点点头,他投资地皮是为什么?
无非就是为了作为‘传家宝’,如今有人在这个传家宝上再加个传家宝,自然很有诱惑力。
“嗯你发明的这个地产模式,一定会风靡沪市的。”
实际上,也有地皮业主将其租给企业作为‘商业用途’,例如南鲸东路的土地业主,将其租给‘新新百货’,盖了一幢大楼,合作方式也是租满多少年,连建筑物一起归还业主。
当然,租给工厂的租金肯定要的高,不可能十年回本,毕竟这个时代讲究的就是‘高回报’。
而租给商业和住宅的租金,可以适当的降低不少,因为业主看中的是到期后收回上面的建筑。
“多谢你的夸奖”
确实,如今陈光良已经成为沪市的一个‘小名人’,多少地产商纷纷前往愚园路608弄打听消息。
一旦这种模式被大家吃透,沪市将掀起一股‘地产热浪’。
因为目前的情况是:持有优质地皮的业主惜售,但自己又无开发地产的经验和魄力;地产开发商买不到足够优质的地皮,或者是资金不足。
而‘租地造房,分室出售,到期还本,屋归地主’无疑可以解决这种情况。
“这是沪市商业储蓄银行的票据,你拿好!”
陈光良将一张5000大洋的票据递给朱广生,这是押金一年、租金一年的钱,这钱是临时抽调的,等这个项目收回资金,自然要偿还给其它项目。
朱广生高兴的接过来,刚刚掉28000大洋不到,如今又收回了5000大洋,心情更好了。
“对了,合同上说,我可以监督建筑施工,以保证建筑物至少三十年。是吧?”
“当然,这是老哥的权利,我可以两边工地都开放给你,作为比较你放心,我们按照三十年标准建,实际上就是一百年都可以用。”
“哈哈,那我就放心了!”
一百年,怕是二十年后就不属于你,当然也不属于自己,而是属于‘人民’。
不过,这事不怪陈光良坑人家,毕竟谁知道二十年后,朱广生走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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