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6章 回到汉城,再见丁叔(2/2)
夏元只能连忙转移话题。
“丁叔,先不说这个了,您看您什么时候有空,我去看看您。”
“你小子来汉城了?”
“嗯,今天早上刚到的。”
“好好,那中午你直接过来家里,我让你婶做几个好菜,咱们爷俩好好喝一杯。”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夏元能明显感受到丁叔语气的高兴。
只是不知道他高兴的是自己去看他,还是说可以找机会喝酒了!
夏元估计后者的可能性或许还要更大一点。
“那行,您把地址告诉我,我待会就过去。”
挂断电话,他瞪了一眼还在笑的清月。
“有这么好笑吗?”
“没有,我只是觉得刚才的你有些不同,而且也没想到你这样的人也会被催婚。”
说实话。
原先夏元在自己和其他人面前虽然也很平常,但其实她总能察觉到一种淡淡的距离感。
那并非夏元刻意如此,而是不自觉就会有这种心态。
但刚才在和那位丁叔的电话中,清月却能感受到完全不同的状态。
特别是刚才电话中那位丁叔催婚的时候。
那是此前在自己等人面前从未有过的一种感觉。
其实这也好理解。
丁叔是夏元在成为超凡者之前就关系很亲近的人。
而无论是李清玄,还是清月。
他们这群人都是成为超凡者之后才认识的。
在和丁叔等人相处时,夏元会彻底放下超凡者的身份,把自己当成一个普通人。
可和清月等人相处时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做到这个地步。
超凡者这个身份,才是决定一切的基础。
因为一旦失去了这个身份,丁叔和秦志他们对待自己的态度依旧会是如此,但其他人还会如此吗?
绝对不会。
他如果没有超凡者身份,清月这样的人根本就不可能接触到,也不可能像现在这样相处。
所以也就造成了夏元无意中和他们相处的方式会完全不同。
尽管这听起来有点可笑。
但这就是夏元内心深处的想法。
只是他自己也并未完全意识到而已。
“我不是说过吗,在没成为超凡者前,我同样也只是一个普通人。”
“丁叔又不知道我成为超凡者,所以催婚不也显的很正常吗?”
夏元摇了摇头,站起身继续说道:
“我待会去丁叔家吃个饭,你要不趁这个时间去找个酒店睡觉,等我完事之后再来叫你。”
“不用,既然已经来了,我跟着你一起去吧!”
“你确定?到时候丁叔看着我带一个女的过去,肯定会各种问你问题。”
'想到清月去了之后估计会有点麻烦,所以夏元也就出声提醒了一句。
毕竟看到自己带个女的过去,丁叔肯定会问这问那。
“没事,长辈问些问题这不都很正常吗?”
清月眯起眼睛,微微一笑。
通过刚才的事情,她大概想明白了一些事情。
或许自己对夏元而言,能算是朋友。
但更多的应该还是在还当初所谓的恩情。
如果不走进夏元的生活中去,那永远都会和他有一层看不见的隔阂。
“再说,我和某人不一样,不会中途跑路的!”
“……”
片刻后,两人将手中买好的礼物放上了车。
其实原本夏元并没有想过买礼物的事情,最终还是清月提醒,他才去买了一些酒,以及常见的营养品。
除了酒是他挑选的外,其余全都是清月负责挑选的。
毕竟夏元也只知道丁叔喜欢喝酒,至于其他东西也不知道买什么好。
做完这些,时间才十点出头。
距离约定时间还有一个多小时,从这里开车过去的话半小时就能到。
“趁这个时间,去给秦志他们买点礼物吧!”
原本夏元其实没有买礼物的想法,毕竟还是多给点份子钱实在。
但想了想,这么久不见还是额外再买点别的东西好。
于是他就问了问清月的意见。
“嗯结婚的话,最好买黄金,或者玉器这些。”
“既然如此,那都买吧!”
夏元大手一挥,有钱了还做什么选择。
清月虽然一脸无语,但也没说些什么。
钱对夏元来说的确只是一个数字而已。
十几分钟后,两人走进了一家比较大的珠宝店。
“两位,请问有什么需要的?”
刚一进门,就有服务员走了过来。
“我想买两块玉佩,你们这里有吗?”
“当然有的,您先看看需要什么样的款式。”
夏元点点头,跟随服务员前往柜台进行查看。
不过看了很多种,他都觉得不太满意。
这些玉佩大部分实在是太小了!
“就没有更大的吗?”
听到次话,服务员顿时双眼一亮。
看来这回是来大主顾了!
“有的,您这边请。”
说着,她就将两人带到了大厅后面的展台。
“您看这块玉佩怎么样?它有一寸见方,中间这是一朵八瓣的雪莲纹,而且是由最顶级的白脂羊玉制作而成,想必非常适合您身边这位美丽的小姐。”
只要是现代人都明白,买这种奢侈品时男人的意见一般都不重要,只要搞定女人那几乎就是十拿九稳。
夏元虽然不懂什么是羊脂白玉,但这个玉佩的确比较漂亮,而且制作的手法也相当之好。
“我买了,这个多少钱?”
服务员笑容更灿烂了!
珠宝生意,很多时候就是一开张就能吃半年。
“这块玉佩重量在638克,每一克的价格是15000,所以价格是957万。”
“我给您抹个零,950万就可以。”
“告辞!”
听到这个价格,夏元二话不说,转头就走。
“土鳖,没钱装什么装!”
二人离开后,服务员不由低声骂道。
看这两人样子,她还以为真是有钱人。
结果到头来就这?
夏元自然是听到了,不过他也没理会。
自己现在虽然有钱了,但也不是无脑消费的。
这尼玛一块玉佩就卖一千万,你隔这抢钱呢?
我一颗源晶也才能卖一千万,难道你这什么羊脂白玉比我的源晶还珍贵?
不是他舍不得画这个钱,而是一千万买这个东西完全没意义。
与其这样还不如直接把一千万送给秦志。
清月更是笑的前仰后合。
“羊脂白玉一般都是这个价格的,不过这家店卖一万五的确是稍微贵了一点。”
夏元不由翻了个白眼,这玩意谁爱买谁买去。
“还是去买黄金吧,黄金比较实在。”
最终他费将近一百万,买了两个金如意。
上面还让人刻下两行字。
分别是:执之子手,与子偕老!
“走吧,时间差不多了,该去丁叔家了!”
(本章完)